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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偷搞外遇與妻大吵要離婚 小三「做一事」露餡…反讓自己挨告賠償

人妻因為老公被女子控告性侵,一查才發現,提告者居然是老公在外的小三,氣到對小三提告求償。(示意圖/Pexels)

人妻因為老公被女子控告性侵,一查才發現,提告者居然是老公在外的小三,氣到對小三提告求償。(示意圖/Pexels)

一名人妻跟老公因為感情生變走向離婚,但她面對婚變,整個人搞不清楚,究竟老公與她莫名爭吵到要離婚,到底是什麼原因。直到身邊有友人出面點醒她,提到人妻的丈夫,被其她女性提告妨害性自主,且獲不起訴處分,人妻去查了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才赫然發現,原來老公竟在婚內就在搞外遇,還曾把小三帶回住處過夜。人妻最後向小三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小三應賠償人妻30萬,全案可上訴。

人妻提告主張,她跟丈夫結婚近10年,原本雙方婚姻生活美滿,但丈夫大約從2020年開始,整個人對她的態度丕變,夫妻倆時常莫名爭吵,最後已在去年辦理離婚。

這名人妻坦言,原本她對於自己的婚姻,到底為什麼會跟丈夫吵到不可開交,有點摸不著頭緒。後來在2021年10月後經友人告知,有小三向人妻的老公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人妻去詳讀不起訴處分書內容後,才恍然大悟,原來老公婚內一直在搞偷吃,還與小三多次出遊,雙方發生合意性行為。

人妻認為,小三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對小三提告,並請求賠償100萬元。但小三辯稱,因男方熱烈追求,才與之交往;交往期間男方告知自己離婚,並扶養一名小孩,她並不知道對方是已婚人士。但出軌的人夫供稱,小三本來就知道他有老婆,他也曾帶小三回家過夜,還遇到過他的小孩,家裡也到處擺放全家福照片,表示自己沒有欺騙已離婚。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三與男方交往期間至少有半年,殊難想像這名小三對於與其發生親密性行為關係之人之家庭背景及是否為已婚之身份,均未再進一步求證,最後判她必須賠償30萬。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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