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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男懷疑妻跟2男搞外遇 自製「懸賞單」揪出小王:給地址送1.5萬

有男子懷疑妻子外遇,竟在未經同意下,擅自拿當事人照片上傳至臉書社團,還以懸賞金試圖跟外界換取地址資訊。 (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有男子懷疑妻子外遇,竟在未經同意下,擅自拿當事人照片上傳至臉書社團,還以懸賞金試圖跟外界換取地址資訊。 (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揪小王反害自己吃官司!一名41歲李姓工人,因為懷疑妻子跟2名男子搞外遇,他竟將這2名疑似小王的男子,拿對方的照片製成「懸賞單」,還標註「尋找左圖的男生,如給我他地址1萬,中圖X先生的地址5000,這兩個男生拐人家的老婆跑,請各位鄉民拜託幫忙我」。沒想到這個號召全民揪小王的動作,害自己吃上官司,日前被台中地院,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3.5萬元。

判決書提到,李男過去曾因毒品、槍砲等案件,被法院判處1年2個月、4年有期徒刑確定。2018年假釋出獄後,李男因為懷疑妻子背著他外遇,竟在2022年5月,透過臉書存取疑似小王的照片,經過後製,張貼至爆料公社臉書平台,以類似懸賞單的方式,號召網友:「尋找左圖的男生,如給我他地址1萬,中圖X先生的地址5000,這兩個男生拐人家的老婆跑,請各位鄉民拜託幫忙我」。後來其中一名當事人,發現照片在網路上瘋傳,立刻告知另一人,不滿個人資料被公開,憤而報警並向李男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李男在臉書張貼照片、留言,提供不特定人士瀏覽,雖然他有將當事人的名字,以修圖軟體塗抹,但未做到完全遮住,且對方的長相,與過去求學、工作,甚至居住資訊都被公開;加上上述資訊,都是用以指謫妻子外遇,很難認定他所公布的訊息與公共利益有關。

法官對於李男未能理性尊重他人之名譽及社會評價,其行為的確不該,但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不過調解失敗,最終依加重誹謗罪,判他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3.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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