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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光電蔓生破壞農地與生態 學者連署反對強推農地種電

憂心太陽光電蔓生,學者專家發起能源公正轉型聲明連署行動,呼籲建立明確的綠能發展區位畫設原則與總量管理。(圖/報系資料照)

憂心太陽光電蔓生,學者專家發起能源公正轉型聲明連署行動,呼籲建立明確的綠能發展區位畫設原則與總量管理。(圖/報系資料照)

太陽光電不斷蔓生!為達到2025年太陽光電20GW目標,近日傳出經濟部欲畫設綠能發展區,學界擔憂破壞農地、農業生產與生態環境,20日舉辦「能源公正轉型聲明公開論壇」,共24間大學、40系所、80名學者專家連署聲明,呼籲政府「建立明確的綠能發展區位畫設原則與總量管理」、「以科學證據為本,計畫引導綠能發展區畫設」、「訂定光電案場設計與營運管理規範」及「落實既有光電案場社會與環境責任及資訊揭露」。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再生能源是我國能源轉型重點方向,國土計畫將依據能源主管機關所提綠能發展政策。經濟部回應,正研擬「能源用地白皮書」,規畫2025年後中長期光電發展政策,預計今年下半年透過社會溝通平台,廣納各方建議,將太陽光電用地需求納入國土規畫架構下。

為提高太陽光電發電量占比,政府2015年起陸續修法,以不同名目畫設專區,放寬土地使用管制釋出農地,近期更傳出欲畫設綠能發展區。學界指出,依國發會規畫,2050年光電要達40GW至80GW,推估需2萬至6萬公頃土地,若依專區1/4土地可開發為光電區域,全台綠能發展區面積恐達雙北土地面積總和。

會議主持人、成大都市計畫學系副教授黃偉茹表示,農委會稱要指定低地區供經濟部畫設綠能發展區,但不應給一張空白支票,應該具體說明清楚標準是什麼?經什麼程序畫設?

政大地政學系副教授戴秀雄認為,再生能源是否需政策環評?案場需要個案環評嗎?現行僅漁電共生太陽能場需環社檢核,卻無任何法令依據,且難以後續監督,僅行政契約約束可能不夠。

成大生命科學系教授李亞夫指出,國內缺乏光電對生態影響的長期評估與監測,且無法清晰論證兩者關聯,農電共生等政策忽略農村生態系與田野高度連結,以形成共同體系,當架設光電板致大面積改變地貌,可能衝擊生物多樣性或生態環境。

對此,營建署回應,將召集相關專家學者討論,並會商經濟部能源局等確認綠能發展總量後,盡速提報內政部國土審議會討論,未來也將納入各級國土計畫通盤檢討。

經濟部指出,中央盤點畫設綠能發展區,以俗稱「風頭水尾」農作生產條件較差地區,就土壤已中高鹽化及已長期閒置荒廢的魚塭土地提供評估設置光電,再排除環境敏感範圍區域,共同嚴謹審定可執行區位,至2025年為止,光電中大型案場是以漁電共生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