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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檳榔攤KTV「偷吃19歲妹子」懷孕墮胎⋯正宮連她媽一起告 結果出爐

正宮將母女告上法院。(示意圖∕Pexels)

正宮將母女告上法院。(示意圖∕Pexels)

台中一名人夫與19歲小花(化名)發生婚外情,期間還一度懷孕墮胎。正宮得知後怒不可遏,連同小花的媽媽一起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後,判小花及其母賠償30萬元給許女,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姓人妻主張,與2020年9月結婚,婚後感情融洽,怎料到在檳榔攤附設的KTV喝酒唱歌時,認識了小花後,2人居然發生婚外情,小花甚至一度懷孕墮胎,讓她悲痛欲絕、身心痛苦,因此提告求償80萬元。

許姓人妻認為,事發當時小花尚未滿20歲,依修正施行前之民法規定,為未成年人,因此要小花的母親也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小花辯稱,和人夫確實有不正當的交往,並且發生性關係,但當時自己已年滿18歲,相關行為應自行負責,與母親無關。

法官審理後認為,民法修正年滿18歲即為成年人,係自2023年1月1日施行,而小花與人夫發生侵權行為時,雖已年滿18歲,但未滿20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小花的母親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判小花及其母賠償30萬元給許女,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