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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不只遭搜索和警方約談 士林地檢署下午還要傳訊他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控訴性侵、偷拍性愛片,檢警今天同步搜索約談。(圖/報系資料照)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控訴性侵、偷拍性愛片,檢警今天同步搜索約談。(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炎亞綸遭抖音網紅耀樂指控性侵、偷拍性愛片,炎亞綸今天上午在2名律師的陪同下,前往北市婦幼隊製作筆錄。士林地檢署今天也指揮婦幼隊同步搜索炎亞綸住家等處,一般認為他的筆電、平板電腦和手機等3c產品都可能被查扣。士檢預定下午3點後傳訊炎亞綸,但不會使用拘票。

北市婦幼隊上午9點40分左右約談炎亞綸,歷時3小時,他步出婦幼隊時,面對媒體提問案情和警詢內容,僅回答「不要亂猜測」、並謝謝媒體關心就離去。對於炎亞綸到婦幼隊製作筆錄,來回均搭乘偵防車一事,遭質疑有特權爭議,婦幼隊偵防組長蘇文紹回應時,強調並無特權,其他細節涉及偵查內容則不便說明。

士林地檢署6月21日指出:炎亞綸拍攝性愛影像事件已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法律,已主動分案,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依法積極偵辦。

由於性侵16歲未成年者,刑度3到10年,依法可加重其刑1/2,最重可判15年。至於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散布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深偽換臉(Deepfake)性影像,均屬刑事犯罪,最重可判5年徒刑;散布兒童少年性影像,可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婦幼官員指出,全案屬公訴罪,不過案件詳情及相關法律責任仍需由檢警調查才能進一步釐清。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第一次遭性侵,是2018年在大陸橫店,遭炎掀開棉被性侵他,「那時候我整個很惶恐受驚,我驚醒!」16歲與炎交往時,炎曾趁他不注意,拿手機偷拍錄影雙方性愛影片,之後影片被外流,讓他深受傷害。炎亞綸則在耀樂開記者會指控他時,突襲現場向耀樂道歉,還邊走邊落淚強調沒有沒偷拍、也沒有做任何強迫對方意願的事,雙方是合意,若後續有法律問題也願意承擔。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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