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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察犯「爽待外役監」賴清德開轟 法務部再回應

易寶宏因在夜店殺警察遭判9年,他因為能去外役監引發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易寶宏因在夜店殺警察遭判9年,他因為能去外役監引發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資深演員易淑寬的獨子易寶宏,9年前犯下北市夜店殺警案遭判9年,他因為能到外役監服刑,引發外界討論。鴻海創辦人郭台銘8日發文說,法務部長到底做了什麼。對此,法務部9日回應後仍無法滅火,副總統賴清德表示,重罪犯應該要確實服完刑。而法務部10日再發文解釋進度。

郭台銘表示,「昨天我看到新聞,9年前轟動全台的夜店殺警案,兇手竟然逍遙地在外役監服刑。對此,矯正署的回覆,竟然是『一切依法辦理』──對此,我完全無法接受。」他想問法務部長蔡清祥,到底做了什麼?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發文說,他看到殺害警察的兇手,服刑沒多久就能去外役監,主管機關就用一句依法辦理解釋,好像這種種都跟他無關。

對此,法務部9日說,易員因傷害致死案件判處9年有期徒刑,於108年6月入監服刑,易員在監執行逾2年6月後,於111年1月提出外役監遴選之申請,由專家學者組成之外役監遴選委員會,以去識別化之方式逐案審查表決,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表決同意後,於111年3月移入武陵外役分監執行。另台南殺警案係發生於111年8月22日,故外傳於殺警案發生1年後,仍遴選易員至外役監服刑乙節,顯有誤會。」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指出,1年多前才有外役監逃犯殺警,現在9年前傻警察的犯嫌又能去外役監,這會讓社會質疑,希望法務部與矯正署可以說明,如果該修法就要修法,重罪犯要確實服完刑,不能走旁門走道。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說,重刑犯要確實服完刑。(圖/黃耀徵攝)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說,重刑犯要確實服完刑。(圖/黃耀徵攝)

法務部10日凌晨再回應,本部於111年9月15日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核定後,於同年月22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期以最快速度改善外役監制度,使遴選審查程序發揮篩選功能。

法務部表示,依照修正草案第4條,已明確排除殺警案等惡性重大、易生公共秩序、社會安全危害之犯罪。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係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脫逃、強盜、加重詐欺、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

法務部強調,本部將全力配合立法院之修法進度,持續與各朝野黨團溝通,籲請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回應民眾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