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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苯巴比妥、氯二氮平複方藥宣布列入納管! 最快9月公告上路

氮平複方製劑納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本報資料照)

氮平複方製劑納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本報資料照)

新北幼兒園餵藥案宣告偵結,相關涉案人員均不起訴,但為避免苯巴比妥相關藥品遭濫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於13日預告將「苯巴比妥複方製劑及氯二氮平複方製劑」納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指出,待蒐集各界意見後,預計最快9月公告上路。

食藥署曾盤點國內巴比妥相關成分藥證共15張,有6張單方藥品皆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均用於癲癇適應症,複方藥品則有9張,須由醫師開立處方後使用。食藥署表示,目前世界多國對苯巴比妥複方製劑及氯二氮平複方製劑,皆無特殊排除列管規定。

今年6月27日衛福部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第47次會議討論後,決議將苯巴比妥複方製劑及氯二氮平複方製劑以第四級管制藥品列管,以強化管理,避免流用、濫用或不當使用;已於13日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將這兩款製劑納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

陳惠芳說明,本草案預告評論期共14天,自預告日的次日起算,待預告期滿後蒐集各界意見,預計9月公告上路。

食藥署表示,如未來正式公告後,自公告日起,尚有留存苯巴比妥複方製劑及氯二氮平複方製劑之機構業者,須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機構業者如欲使用前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福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