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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過期巴沙魚賺黑心錢 「江小漁酸菜魚」負責人夫妻認罪獲緩刑

台中知名「江小漁酸菜魚」餐廳負責人夫妻楊男和戴女,因偽造文書罪被判有期徒刑8月,均緩刑2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知名「江小漁酸菜魚」餐廳負責人夫妻楊男和戴女,因偽造文書罪被判有期徒刑8月,均緩刑2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知名餐廳「江小漁酸菜魚」販售過期的巴沙魚,以改標、撕掉日期的方式賣給加盟店,害客人把過期海鮮吃下肚,檢方查扣43公噸冷凍魚,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老闆夫妻53歲楊姓男子和47歲戴姓女子,審理時2人均認罪並和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台中地院日前判處2人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可上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楊男和戴女都認罪,並且和公訴檢察官於審判外達成協商,檢察官因此聲請改依協商程序判決,地院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依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判楊、戴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沒收犯罪所得29萬5050元。

據起訴書指出,楊男經營香椒國際開發公司,也是江小漁酸菜魚公益店負責人,戴女則是威晶國際公司負責人,威晶公司負責「江小漁酸菜魚」之連鎖加盟和食品進口業務,香椒公司則負責把威晶公司進口來的食品,賣給各加盟店。

而2人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陸續以威晶公司名義,從越南進口保存期限為24個月的巴沙魚,換算後漁貨自2021年2月到11月陸續到期。然而,受到新冠疫情影響,造成其中4809箱共4萬8090公斤的巴沙魚沒有在保存期限內賣完而過期。

楊男和戴女為了避免損失,竟偽造保存期限標籤,從去年10月起,將已經過期的281箱魚賣給不知情的加盟店,詐得約29萬餘元。台中地檢署獲報後還查獲到已被改標的過期魚貨471箱、共約43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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