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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男遭攔查通緝身分曝光 19歲小女友痛哭討親親上演十八相送

盧男因交通違規被查出是通緝犯,和女友小倆口報在一起痛哭。(圖/報系資料照)

盧男因交通違規被查出是通緝犯,和女友小倆口報在一起痛哭。(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30歲盧姓男子前天騎機車載著19歲陳姓女友,因右轉時沒有打方向燈被巡邏員警攔下,員警盤查時赫然發現盧男是通緝犯,準備將其逮捕歸案,沒想到一旁的小女友當場痛哭失聲,一直向盧男討親親、抱抱,最後2人更相擁在一起,讓執法員警尷尬不已,直呼「不用那麼傷心!」

據了解,前天晚間7時許,高雄左營分局2位警員在巡邏時,看見盧男騎機車右轉沒打方向燈,隨即將其攔停下來,在盤查身分時,盧男是屏東地檢署發布通緝的通緝犯身分也隨之曝光,員警也準備將其逮捕歸案。

盧男向員警稱,因為先前在外地租屋打工,自認已經向地檢署請假,所以不知道自己沒有收到出庭通知而遭通緝,而陳女也完全狀況外,聽到男友依規定要被警方上銬帶走,當場情緒潰堤、放聲大哭,還不斷向盧男討抱抱,嘴巴一直湊過去索吻。

員警當下忍不住尷尬地說:「不用那麼傷心啦!到地檢而已又還不到地院。」但陳女的眼淚依舊止不住,一再哭喊說:「我不知道啦!不要走。」最後小倆口更在員警面前相擁而泣,盧男最後還叮嚀陳女要堅強。

最後盧男仍被警員解送歸案,另交通違規轉彎未打方向燈的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2條之規定,處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鍰。警方也呼籲,如遇到遇司法案件,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以免遭到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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