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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暑假到超商實習 前輩用職權下藥性侵

呂男遭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呂男遭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高雄一名女大生到某知名超商實習時,呂姓資深店員見其姿色頗佳,竟藉故工作上犯錯,逼女大生吞藥還發生關係,家人發現不對勁逼問出實情,報警揪惡狼。呂男趕緊拿30萬賠償,高雄法院依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可上訴。

去年暑假期間,女大生參加校方與超商的產學合作計畫,被指派到高雄某家超商實習,當時由呂男負責教導女大生相關店務,女大生剛到職,大小狀況不斷,呂男藉故女大生太常犯錯、造成他困擾,去年7月20日,要剛下班的女大生直接到他家,要進行「特別指導」。

女大生前往呂男位於三民區的住處,拿出一顆藥丸要女大生吞下,女大生根本不敢吞來歷不明的藥物拒絕,見她不從,還要她「拿出誠意」,才因此得逞。事後,家人驚覺女大生不對勁,追問之下,才得知遭性侵,立刻到醫院驗傷、採集證據,並報警求助。

檢方偵查時,呂男坦承與女大生發生關係,但強調沒有利用權勢,2人是情投意合。但檢方發現,查扣到的藥丸驗出威而鋼的成分,依據女大生下體採集的染色體等相關事證,認定黃男性侵,偵結後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將他起訴。高雄法院審酌他與女大生已調解成立,並已賠償30萬,依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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