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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孟安遭控論文抄襲 高師大:未達撤銷學位程度限2個月更正瑕疵

潘孟安高師大論文遭指控抄襲,高師大回應,有違反學術倫理瑕疵,但尚未達撤銷學位程度,決議予以書面告誡處分。(圖/報系資料庫)

潘孟安高師大論文遭指控抄襲,高師大回應,有違反學術倫理瑕疵,但尚未達撤銷學位程度,決議予以書面告誡處分。(圖/報系資料庫)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1日)出面指控前屏東縣長、現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所的論文涉嫌抄襲。高師大今日回應,依據審定會議,潘孟安碩士論文確有違反學術倫理瑕疵,但未達撤銷學位程度,予以書面告誡處分,並請潘孟安收到審定報告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所有瑕疵更正。

王鴻薇今日上午舉辦記者會,指控潘孟安就讀高師大論文「墾丁國家公園遊客旅遊動機、旅遊體驗、旅遊滿意關係之研究」,經過Turnitin系統比對後,發現抄襲比率高達54%,網路來源52%,出版物10%。潘孟安稍早說,經系統及人工比對,對照現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所在系所網站上公布的論文原創性比對規範表單,要求全篇比對相似度須低於23%他合乎畢業規範要求,論文具原創性,無抄襲疑慮。

對此,針對潘孟安論文指控,高雄師範大學回應表示,依「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召開審定會議,被檢舉人碩士學位論文確實有違反學術倫理瑕疵,但尚未達撤銷學位程度,學校決議予以書面告誡處分。

高師大要求被檢舉人在收到審定報告書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所有瑕疵更正,修正後填寫「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抽換申請書」,由高師大向國家圖書館申請論文抽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