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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愛上「他的閨蜜」…少年愛太深竟幫下藥「背對趴床」 她慘被逼喝汽油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以藥劑共同強制性交而凌虐未遂罪判任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以藥劑共同強制性交而凌虐未遂罪判任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任姓男子與陳姓男子是情侶,沒想到任男竟對陳男的好友A女動心,欲想跟A女發生關係。而陳男因太愛任男,因此對好友下藥。桃園地院審理後,依以藥劑共同強制性交而凌虐未遂罪判任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任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原本為男女朋友,之後任男對陳男的女性好友A產生愛慕,沒想到居然向陳男提出想要和A女發生性行為的要求。陳男因深愛著任男,因此竟把A女約到租屋處下藥得逞,接著為了要給任男驚喜,還用口罩遮住A女眼睛、喬成背對趴在床上的樣子。

由於A女當時還有意識,在任男進到房間後,陳男居然拿起一旁的馬克杯砸A女頭部,喝斥要她躺平,不從便以磨刀棒毆打、戳胸以及大腿內側數下猥褻。緊接著,陳男還用變聲器提出3個選項,要不就發生性行為、要不就殺光妳身邊所有人,不然就是用沾滿汽油的毛巾塞入嘴。

A女不堪受辱選擇第3選項,但因無法忍受汽油味因此吐掉毛巾,沒想到竟被強迫灌汽油,凌虐過程長達12小時。由於A女不斷反抗,任男最後沒有達成目的。而A女脫困後,在家人陪同下前往驗傷,並且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為,雖任男稱沒有性侵意圖,但在過程中數次脫去A女褲子、衣服,足認乃是基於強制性交之主觀上意圖而為本案行為,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考量已與A女達成和解,因此依以藥劑共同強制性交而凌虐未遂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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