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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女大生留緬甸拒返台 家人已辦休學「1原因恐遭退學」

台中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為了見男友前往緬甸詐騙園區。(圖/翻攝畫面)

台中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為了見男友前往緬甸詐騙園區。(圖/翻攝畫面)

台中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今年3月底失聯,經查竟是為愛前往緬甸,與從事詐騙的男友見面,堅持不回台,如今傳出她在集團內已經升任小主管,月收入高達6、7萬,家人已經協助辦理休學,但並非沒有期限,若超過期限沒有復學或續休,就會被退學。

20歲林姓女大生原本和家人約好在清明連假返鄉,時間到了卻不見蹤影,報警後查出,她入境泰國後轉往緬甸,與從事詐騙的男友會面。國際反詐騙組織動用關係,雖然找到人,但女大生堅持「男友不走,她不走」,選擇留下來。

沒想到,有爆料指出,女大生擔任詐騙集團人資,掌握重要人事資料,工作表現不錯,1個月可以賺6、7萬,不過反詐騙組織成員Sammy駁斥謠言,透露女大生以及其男友的情況,「家屬都還要問我」,不清楚資訊從何而來,而且女大生是想回來的,「只是一來要求綁定男友,再者不花錢能走的機會過了」。

女大生家人擔心女兒無法完成學業,特地到學校辦理休學,希望女兒在期限內能回心轉意。根據靜宜大學規定,學生因故休學,可以申請休學1學期或1學年,累計最多2學年,期滿可以復學繼續讀書,若因重病或特殊事故無法準時復學,得專案申請核准後,可再予延長1學年,假如期滿不復學,視同已無就讀意願,應予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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