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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鐵鍋狠燙男「生殖器」虐到死 4惡煞遭重判定讞

台中市張、蔡、邱和董4名男子,涉嫌毆打、悶死康姓男子,被重判8年至10年6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張、蔡、邱和董4名男子,涉嫌毆打、悶死康姓男子,被重判8年至10年6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康姓男子涉入簽賭網站糾紛,被下游組頭懷疑暗槓賭盤,前年8月2日被同集團的張、蔡、邱及董姓4名男子強押上車、毆打凌虐,還以燒熱的鍋鏟燙烙他的生殖器凌虐致死,再被丟包於台中太平區一家汽車旅館;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年4月依重傷害致人於死罪,將4人各判8年至10年6月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據了解,張、蔡、邱和董男經營網路簽賭,因利潤分配問題懷疑康男暗槓賭盤,當天下午由董男出面將康男誘騙外出,其餘人再將他押到摩鐵拘禁,並以繩索、膠帶等將其手腳捆綁,接著4人輪番痛毆康男,還用手機錄影逼問他款項的下落。

不過,康男堅決否認私吞,由邱男摀住康男口鼻,其餘3人以卡式瓦斯爐將鐵質鍋鏟燒熱後,燙康男身體、四肢,甚至直接燙其生殖器,康男被燙得體無完膚,最終因四肢瘀腫燙傷引起的橫紋肌溶解症,以及窒息而死亡,4人再將他載往另間旅館棄屍。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將4人重判9年至9年8月不等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則考量張男和邱男主動自首,蔡男則主動到案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重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張、蔡8年、判邱8年2月、判董10年6月。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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