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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接母喪14歲小女友回家 竟「照顧到懷孕還墮胎」 

少女喪母後失去依靠,男友接手照顧害她懷孕,高雄地方法院宣判緩刑4年。(圖/報系資料照)

少女喪母後失去依靠,男友接手照顧害她懷孕,高雄地方法院宣判緩刑4年。(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14歲少女喪母後失去依靠,就由吳姓男友接手照顧她的生活,不料吳男卻與少女發生性行為,照顧到懷孕、墮胎,社工介入協助少女驗傷報警,並對吳男提出性侵告訴,吳男一審時被判徒刑4月,二審法官考量吳男同意賠35萬元,少女也不願再追究,最終高雄地方法院宣判吳男緩刑4年。

據調查,少女原本和母親相依為命,但母親過世後,吳男見她孤苦無依,便把少女接回家裡親自照顧,過程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後,少女懷孕又不想生下孩子,於是去醫院墮胎,社工聽聞後介入協助少女,並對吳男提出性侵告訴。

一審時法官鑒於吳男和少女,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為,檢方認為吳男已經是成年人,竟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導致她懷孕須單獨面對懷孕及引產艱辛、害怕,承受流產的不適與傷害,對她一生影響甚鉅,依對未滿16歲女生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月,案發後仍對少女有騷擾行為,顯示犯後態度不佳,判刑過輕;吳男則認為判刑太重,雙方皆提起上訴。

吳男表示想跟少女談和解,但又找不到她的社工,於是吳男才私下又跟少女聯絡,絕無騷擾意圖,吳的律師也向少女和社工道歉,承認是他告知吳男如果和解成功,有機會被緩刑,吳男這才會出此下策,絕非有意騷擾。

二審時法官認為,少女多次明白表示不願意提告,且吳男事後已答應賠35萬元,雙方也簽下和解書,最終宣告吳男緩刑4年,並須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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