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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3000人受害!北捷偷拍女高中生裙底販售 惡男牟利破千萬遭重判12年
桃園市37歲男子廖國永自2017年起,將GoPro運動攝影機藏匿於背包中,在台北捷運站、西門町商圈及多所高中校門口,沿途隨機偷拍穿著制服短裙的女高中生裙底風光,還在通訊軟體 Telegram 上成立「台湾のパンチラ(台灣內褲偷拍)」頻道,採泰達幣會員制分級販售私密影片,受害女性超過3000人,他更牟利上千萬元,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3800罪,重判他有期徒刑12年6月。判決指出,廖男自2017年開始,便以手提背包低角度貼近、或趁被害人不備將 GoPro 鏡頭伸入裙底等手法,在人潮擁擠的台北捷運車站、熱鬧的西門町街道以及高中校園周邊,鎖定身著制服短裙的女高中生進行無差別偷拍,廖男後見有利可圖,自2018年起便將大量私密影片進行後製剪輯、加註分類番號並製作目錄清單,上架至通訊軟體群組販售。為規避檢警查緝,廖男2023年起轉移至 Telegram 平台,成立「台湾のパンチラ(台灣內褲偷拍)Official」頻道採取會員制運作。有意購買的買家必須先支付儲值76元泰達幣(折合新台幣約2400 元)方能入會,入會後可獲贈部分性影像及2000 點看片點數;點數用罄後須持續以泰達幣儲值續購,甚至依儲值金額進行會員分級,享有解鎖不同權限、觀看特定類型性影像的特權。檢警循線破獲該犯罪集團時,清查發現該頻道已有至少308名付費會員消費。廖男電腦設備中除存有大量未成年女學生的偷拍影片外,更非法蒐集高達3781 名成年女性遭竊錄的私密影像,短短數年透過加密貨幣收受不法獲利,吸金高達1006 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廖男雖坦承所有犯行,並陸續與部分被害女學生達成調解賠償,但合議庭審酌,數位性影像具備高度易複製性與永久散布性,對被害人的身心靈造成難以磨滅的持續性傷害。法官痛批,廖男犯罪時間長達數年、受害人數極為龐大,且已發展出成熟的商業化分級販售模式,絕非一時失慮,惡性極為重大。法官最終認定其犯下拍攝、販賣兒少性影像及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等犯行,總計成立高達3800 罪,合併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女子「行李箱裝28包泡麵」入境遭逮 高雄地院1原因重判9年
1名化名小清的女子涉嫌接受跨國運毒集團安排,今年4月前往泰國,並依指示取得1只行李箱,表面上裝有28包泡麵,實際上泡麵袋內全數藏放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毒品毛重達5092.93公克。小清返台入境時遭海關查出行李異常,當場遭逮捕。案件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小清構成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考量她坦承犯行且並非幕後主導者,最終判處有期徒刑9年,全案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判決書指出,小清接受運毒集團安排,於今年4月間搭機前往泰國。抵達後入住飯店,並在飯店內取得1只行李箱,箱內藏有28包海洛因,毒品毛重共5092.93公克,外部則刻意利用泡麵袋包裝掩人耳目。隔天,小清依照集團安排搭機返回台灣,沒想到入境接受海關檢查時,海關人員察覺行李有異,進一步查驗後發現所謂的「28包泡麵」內藏的並非食品,而是大量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小清因此當場遭到逮捕,整起跨國運毒案也隨之曝光。小清在接受警方、檢方偵訊以及法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她供稱,運毒集團一共提供新台幣1萬元及人民幣3000元,主要用於辦理相關證件,以及支付旅途中所需的交通費與餐費。檢方另提出小清與運毒集團成員之間的通訊對話紀錄,認為相關內容足以證明雙方並非臨時接觸,而是曾長期聯繫並討論運毒相關細節,因此認定小清涉案情節重大,具體求刑18年。不過,小清的辯護律師則指出,她並不是整起跨國運毒案件的主導者,也沒有參與集團核心決策,只是受人指使、負責實際運送毒品的下游跑腿角色。此外,本案毒品在入境時即遭海關查獲,並未真正流入台灣市面,因此希望法院能依她在犯罪組織中的地位及實際情節,酌情減輕刑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從整體犯罪鏈來看,小清在本案中的角色確實具有高度可替代性,與幕後操控跨國運毒行動的大型販毒集團核心成員有所區別。不過,法官也指出,海洛因屬於第一級毒品,對人體健康及整體社會所造成的危害極大,本案運輸的海洛因數量及純度均非輕微,若這批毒品順利進入市面,可能造成的危害與後果難以估量。因此法官認為,雖然小清在案件中並非主導角色,且犯案後坦承犯行,但仍不能因此忽視其實際參與運輸大量第一級毒品的犯罪情節。另一方面,考量她已坦承犯行,並非整起運毒集團的核心或主導人物,檢方求處18年有期徒刑,法院認為刑度尚屬過重,最終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小清有期徒刑9年。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把安毒埋屋外草堆!高雄毒販眼神露餡 警擴大搜索起出20多包毒品
高雄45歲盧姓男子遭檢警列管為毒品人口,涉嫌在大寮地區販售安非他命。高市刑大會同高雄憲兵隊及林園警分局持搜索票查緝時,盧男面對辦案人員搜索行動,神情異常,多次將目光投向屋外草叢,引起員警警覺,隨即擴大搜索範圍,果然在三合院旁雜草堆內查獲20餘包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高雄市刑警大隊偵六隊接獲情資,指盧男長期在大寮一帶從事毒品交易,遂與高雄憲兵隊、林園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蒐證,並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展開收網行動,除查獲盧嫌外,也同步帶回3名涉案藥腳,全案進一步釐清毒品流向及販售網絡。警方表示,盧嫌為躲避查緝,未將毒品藏放於屋內,而是利用住處外的三合院空地及雜草堆作為藏毒地點。員警初入屋搜索時一無所獲,原本考慮申請緝毒犬協助,但發現盧男不時緊盯屋外特定方向,神情明顯不自然,於是改採地毯式搜索周邊環境。經員警仔細翻查屋旁草叢及田邊雜草堆後,果然起獲20多包安非他命,當場查扣相關證物,將盧男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高市刑大統計,今年已查獲各類毒品案件3020件,較去年2436件增加約24%,警方強調,將持續追查毒品來源,強力打擊安非他命等毒品犯罪,防堵毒品流入社會。
法官謊報「盜帳號」下場出爐!高雄請調新北遭拒 匿名發文取暖又挨轟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調動遭拒,上「法官論壇」匿名抨擊決議過程粗糙草率,馬上被猜出身分,他改用其他名稱寫文章自誇自讚,仍被抓到是分身發文,他卻對司法院資訊處回報有人盜用帳號,引發這起「法官謊報案」,張浩銘滅火不成反遭火撲,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大約60多萬元。張浩銘從律師轉法官,2024年12月分發高雄地院,2025年3月請調到新北地院,理由是父母年事已高,有醫療需求也希望他就近照顧,不過新北院開會拒絕他請調。張浩銘得知申請失敗,以「不吐不快」為名上法官論壇發表文章:「最近有某法官申請特殊調動,從甲法院調動到乙法院,甲法院已經決議通過,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席間還有學長姐表示乙法院是艱困法院,某法官的情況不適合來」「變向(相)的法官會議的程序跟審查,比審判還要粗糙。某法官的情況真的很艱困,但很遺憾乙法院的會議程序好草率。這樣乙法院統調(每年8月例行調動)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補人了,有人想來還拒絕,不是很艱困嗎?」張浩銘旋即遭其他法官戳破真實身分,還回敬他沒戰力又不敬業,張浩銘改用「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之名再發文,自誇有努力工作,但有人揪出兩篇文章IP相同,都是張浩銘寫的。眼看紙包不住火,張浩銘謊稱帳號遭盜造成困擾,請司法院資訊處協助刪文,後來因高雄地院提供P位址查核比對,張浩銘自知理虧,寫信對司法院資訊處坦承都是他發文,信中提及「並無資安疑慮...造成貴處困擾,深感抱歉」。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張浩銘增加司法院資訊處工作負擔、損害法官正直形象,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首度開庭時,張浩銘不認謊報,聲稱只是表達不當,還請求不公開審理,因為他仍擔任法官,若將個人資訊暴露於社會,會造成全家困擾,也會影響他的審判工作;司法院代表回應,移送事實跟張浩銘個人及家庭狀況沒有關聯,沒必要不公開審理。職務法庭諭知本案仍應公開進行。本案辯結時,張浩銘鬆口道歉,他知道造成司法圈困擾,請求判決申誡,如果罰俸希望不超過2個月;司法院代表請求懲戒法庭依法評會的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15日上午判罰張浩銘6個月薪水,本案可上訴。
昔與四弟爆家族內鬥!阮綜合醫院董事長阮仲洲辭世 享壽87歲
高雄阮綜合醫院董事長阮仲洲約3個月前因吞嚥時出現嗆咳情況,病情惡化後入住加護病房接受治療,可惜醫療團隊歷經長達數個月的搶救,阮仲洲最終仍不幸在前天(11日)辭世,享壽87歲。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消息傳出後,南台灣醫界人士紛紛表達哀悼之意。家屬考量治喪低調,決定僅舉辦家祭、不舉辦公祭,預計於今(13日)正式對外發布相關消息。據悉,阮仲洲生前長年投入醫療工作,在高雄醫界具有重要地位。他畢業於台北醫學院醫學系,之後赴日本深造,取得東邦醫科大學醫學博士學位,專長為消化外科。返台後,他曾任省立高雄醫院外科醫師、高雄地方法院及國防部南區法醫師,並擔任高雄醫學大學法醫學副教授,兼具臨床醫療、醫學教育與法醫專業背景,在南台灣醫療界享有盛名。阮綜合醫院的發展歷史可追溯至1946年,當時由阮仲洲父親阮朝英創立「阮內兒科診所」,後續經過多年擴展,於1979年正式更名為阮綜合醫院。歷經數十年經營,阮綜合醫院逐步發展成為高雄地區重要醫療機構,目前院內病床數已擴增至700餘床,並成為高雄歷史悠久的區域教學醫院之一。2006年,阮仲洲的二哥阮仲垠因心肌梗塞辭世後,阮仲洲接任院長,開始肩負醫院經營與發展重任。然而,隨著家族企業傳承與醫院經營權問題浮現,他與四弟阮仲炯之間爆發經營權與股權爭議,相關紛爭甚至延燒至家族第三代,一度引發醫界與地方高層高度關注。
毒駕男聞警攔查秒棄車狂奔 百米逃亡仍遭逮!K煙味露餡慘遭羈押
高雄市一名25歲洪姓男子日前深夜開車行經鼓山區明華路時,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巡邏員警攔查,未料警方靠近盤查時,赫然聞到車內飄出濃厚疑似K他命氣味;洪男眼見情況不妙,竟當場棄車拔腿狂奔,但僅逃出約100公尺,就遭警方壓制,狼狽落網,全案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洪嫌獲准。鼓山分局長郭子弘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本月20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明華路時,發現洪男駕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因此依法上前攔查。由於員警查驗身分時,察覺車內瀰漫疑似毒品燃燒後的特殊氣味,正準備進一步查證時,洪男竟突然打開車門衝下車逃逸。警方見狀立即展開追捕,並同步通報線上警力支援圍堵。洪男沿著道路、巷弄一路狂奔,試圖甩開追緝,但最終仍在距離攔查地點約100公尺外的巷內遭員警攔下制伏。警方懷疑洪男施用毒品,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當場依法逮捕;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並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除涉毒駕外,洪男還被查出無照駕駛,且有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交通違規情形;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其中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無照駕駛最高可罰6萬元,未打方向燈則最高可罰3600元。郭子弘強調,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與反應能力,對道路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未來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及取締毒駕行為,避免危險駕駛成為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剛上完戒毒課隔天竟毒駕蛇行! 高雄男闖紅燈逆向狂飆遭羈押
高雄市1名53歲江姓男子日前才剛完成政府規定的戒毒課程,沒想到隔天竟涉嫌吸食毒品後騎車上路,在市區道路上一路蛇行、逆向行駛,甚至無視交通規則闖紅燈,引發警方高度警覺。最終警方將其攔查,不僅發現江男無照駕駛,更在毒品快篩中驗出陽性反應,並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訊後依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更裁定預防性羈押。鼓山警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鼓山區博愛一路,發現一輛機車行駛狀況異常。江男騎車時不但車身左右劇烈搖晃,不斷蛇行穿梭車陣,轉彎時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甚至多次逆向行駛,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察覺異狀後尾隨觀察,未料江男發現巡邏車後,不僅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直接闖越紅燈試圖逃避攔查,宛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避免意外發生,警方立即採取強制攔停措施,成功將其控制。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江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屬於無照駕駛。面對員警詢問時,江男不斷求情,甚至聲稱自己前一天才剛上完戒毒課程,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然而警方依法執行勤務,當場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續搜索過程中,警方又在其機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等相關證物。警方指出,江男此次不僅涉及毒品案件,更同時觸犯毒駕、逆向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以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多項違規行為,累計最高可處13萬3200元罰鍰。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法官審酌其行為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且具有再犯風險,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其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前女友被控傳訊恐嚇前任 法院查出另有發訊者逆轉判無罪
高雄鍾姓男子指控蔡姓前女友透過微信傳送「讓人斷你四肢」等威脅訊息,並據此提告恐嚇。不過,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鍾男其實早已知悉訊息並非蔡女本人所發,加上蔡女長期遭鍾男騷擾、闖入住處及破壞物品,最終認定犯罪證據不足,改判蔡女無罪。判決指出,蔡女與鍾男分手後關係惡化。檢方認定,蔡女於民國114年9月16日凌晨透過微信向鍾男傳送帶有威脅意味的語音及文字訊息,包括「你好膽再來亂一次,我讓人斷你四肢」及「你試試看」等內容,涉嫌以言語恐嚇對方,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然而,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檢視雙方對話紀錄後發現,鍾男收到訊息後並未表現出害怕或驚慌,反而立即回覆「用你自己的帳號來談,不要用她的啦!」;法官認為,此回應顯示鍾男當下便已清楚知道,發送訊息者並非蔡女,而是另有其人。蔡女則在法庭上表示,案發當時她持續遭鍾男糾纏騷擾,現任男友因看不慣其行為,才一時情緒激動拿起她的手機與鍾男對話、互相叫陣,相關威脅內容並非出自她本人。此外,蔡女也提出相關對話紀錄作為佐證,指出鍾男曾於同年9月初未經允許進入她住處,甚至持刀毀損屋內物品。事後鍾男傳訊道歉,坦承因不滿其他男性出入蔡女住處而失控行事。法官審酌整體事證認為,蔡女長期處於遭前男友騷擾與恐嚇的壓力環境中,精神負擔沉重。案發當下,她對男友搶奪手機發訊的行為未能及時制止,尚難據此認定具有恐嚇犯意與行為,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毒駕逆撞停車釀禍! 高雄通緝犯打赤膊狂逃雙雙栽警網
高雄市三民區3日凌晨接連發生兩起離譜案件,一起是男子涉嫌毒駕逆向撞車,另一起則是通緝犯打赤膊在街頭徘徊,遭警方盤查時企圖逃跑,最終仍難逃法網。短短數小時內接連傳出違法事件,也讓警方疲於奔命。警方指出,3日凌晨12時30分許,34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三民區大昌二路南向行駛,行經育英街口時,車輛突然偏離車道向左側衝去,逆向撞上路旁停放的兩輛汽車。猛烈撞擊造成車輛毀損,所幸當時停放車內無人,事故也未波及其他用路人,因此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林男神情恍惚、反應異常,經進一步檢查後,發現其疑似有毒駕情形。警方隨後在車內查獲電子菸主機及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菸油,也就是俗稱的「喪屍菸彈」,另查扣印有「熊哥」圖案的三級毒品卡西酮咖啡包共5包。調查後更發現,林男竟還是無照駕駛,可謂違規情節嚴重。警方除依法開立罰單外,也當場將事故車輛移置保管,扣繳車牌並吊扣駕駛執照。至於涉嫌持有毒品及毒駕危害公共安全部分,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另一方面,昨晚9時許,警方在三民區十全一路巡邏時,發現54歲宋姓男子赤裸上身在街頭來回徘徊,由於其神情怪異,警方擔心發生意外而主動上前關心。不料宋男見警察靠近後竟轉身逃跑,警方立即追趕並在熱心民眾協助下順利將其壓制。經警方查證身分後發現,宋男竟是遭高雄地方法院發布通緝的偽造文書案件通緝犯。警方依法將其逮捕並解送歸案,至於他為何打赤膊在街頭閒晃,警方初步懷疑可能與近期高溫天氣有關,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毒駕男車突逆向暴衝!連環撞7車釀骨折慘劇 法院火速裁准羈押
高雄市前鎮區2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毒駕事故,1名51歲洪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后安路與天倫路口時,車輛突然向左偏移並逆向行駛,不僅擦撞一名騎乘機車的49歲陳姓女子,還接連波及路旁停放的4輛機車及2輛自小客車,造成現場一片狼藉。陳女因猛烈撞擊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及肋骨骨折,所幸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並對洪男進行調查。洪男起初向警方供稱,自己因精神不濟、駕車時不慎睡著,才會導致車輛失控逆向衝撞。然而警方在偵訊過程中發現其神情異常、言行舉止有異,進一步提高警覺。經酒測後雖未驗出酒精反應,但警方隨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竟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顯示洪男疑似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洪男逮捕,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洪男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其疑似施用毒品後仍駕車上路,已對用路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加上有事實顯示其可能再度實施相同行為,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涉案情節重大,且具有反覆實施危險行為的可能性,若任其在外恐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進一步危害,因此裁定羈押獲准。警方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專注力,無論是酒駕或毒駕,都可能在瞬間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並面臨嚴厲法律制裁。
保全龍頭剝削2/不只欠薪!嘉賀負債1.7億剉咧等 可憐員工難過年
承攬台北101保全工作的嘉賀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被爆積欠員工薪資,更是長期未幫員工投保健保,積欠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2400萬元的健保費,並因此被高雄地院強制執行。知情人士再爆料,嘉賀負責人李大明疑似為了填補財務窟窿,騙取高雄的部分建商投資,害得民眾血本無歸,目前法務部調查局也已經介入偵辦中。知情人士爆料,嘉賀保全公司因為經常利用低價搶標的方式擊敗競爭對手,導致嘉賀保全公司可用資金大幅限縮,於是只好轉頭剝削保全來維持公司營運。不過,要填補財務窟窿,節流還不夠更要開源,嘉賀保全的負責人李大明也因此疑似找來高雄部分建商哄騙他們投資,但背後卻是一場吸金騙局,讓許多受害者血本無歸。目前,受害的建商也向調查局報案,案件也在偵辦中。2014年嘉賀集團就曾因北捷保全過勞惹出爭議,受害的祝姓保全上班1個月只休息1天,最終因吐血被送進加護病房。(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嘉賀保全公司就剝削保全這部分非首次鬧出爭議,2014年間台北捷運的祝姓保全就曾在連續上完24天的班以後,僅僅休息1日的狀況下,又連續上了13天的班。以上班1個月來說,這名祝姓保全僅休息了1天,後來在上班時吐血送醫,甚至一度住進加護病房。2014年台北捷運簽約的保全公司,分別為嘉賀及路易威鐙,但「嘉賀」的總經理為李大明(中),「路易威鐙」的總經理李香諄(左)同時身兼「嘉賀」的副總經理,被質疑壟斷北捷招標。(圖/報系資料照、遠龍旅遊提供)另外,2014年台北捷運簽約的保全公司,分別為嘉賀保全以及路易威鐙保全,但經查以後發現當時「嘉賀」的總經理為李大明,但「路易威鐙」的總經理李香諄卻同時身兼「嘉賀」的副總經理,被外界質疑涉嫌用2家公司一起得標的方式壟斷台北捷運的保全招標,但李香諄當時否認壟斷,強調 2家公司為獨立公司。記者翻開判決書系統,發現嘉賀保全自去年12月開始,就已負債累累,至少有12名債主前去高雄地方法院對嘉賀保全公司的欠債聲請強制執行後被法官裁准,累計金額高達1億7518萬7714元,而嘉賀保全負責人李大明個人也還有100萬元的債務同樣也被高雄地院裁准強制執行。不過,其實嘉賀保全2023年就曾因為積欠員工薪資吃上官司,當時一名方姓員工主張每日工作12小時且2年共有14天特休沒休,嘉賀保全也未給付薪資,在國定假日上班公司也沒有加倍給薪,嘉賀保全只有給付3萬4000元薪資,並稱其包含所有加班費,台中地院於2025年5月9日宣判嘉賀保全須給付原告新台幣16萬4002元。至於近日嘉賀保全再度捲入欠薪爭議,也並非毫無端倪,去年12月24日嘉賀保全早因為延遲給付工資被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罰鍰2萬元,如今面對法院高達1.7億元的強制執行,嘉賀保全財務危機的消息恐怕已紙包不住火,不過最令人感到心酸的,恐怕還是為其賣命的數千名員工,今年注定難以平穩順心的度過新年。對此,本刊致電高雄市勞工局,官員證實嘉賀保全公司確實積欠薪資,目前收受7案,其中4案調解完畢,還有3案已經排定調解日程,但金額部份屬於個人隱私並不方便透露。本刊再致電衛福部健保署詢問積欠員工健保費的部份,對方回應嘉賀公司目前積欠健保費及滯納金約2400餘萬元,為該署列管名單,已加速催繳及移送強制執行。至於嘉賀公司負責人李大明涉及詐欺的部分,本刊也致電法務部調查局,該局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透露。此外,嘉賀公司在本刊截稿前,無人接聽電話,無法得知回應。本刊致電嘉賀保全高雄總公司詢問回應,不過截至截稿時間都沒有打通,其餘台北、桃園、新竹、嘉義辦事處也均無人接聽,甚至台中辦事處已經成為空號。
出遊放貓在家「誤開電磁爐」釀火警!灑水器啟動淹壞4部電梯 高雄2鏟屎官慘賠上百萬
高雄市三民區洪姓女子與陳姓友人同住並飼養4隻貓,2023年1月6日兩人外出旅遊,放任愛貓在家自由活動,未加看守。貓咪在屋內追逐跳躍期間,疑似誤觸廚房感應爐啟動開關,爐具持續加熱,引燃放在爐邊的雜物引發火警。火警觸發社區消防灑水系統後,屋內灑水器大量出水,雖成功在火勢擴大前撲滅火災,但溢出的消防用水流入電梯井,造成該棟大樓4部電梯的機板與監控設備嚴重損壞,管委會事後支出109萬9250元進行修繕。洪、陳兩人辯稱,管理員與消防廠商未及時關閉水閥,才導致灑水外溢釀災。不過法官查閱火災紀錄指出,消防人員到場時起火戶大門深鎖,須破門搶救,在電源未斷、火勢未明的情況下,管理員若貿然關閉灑水系統,恐引發更嚴重危害,相關抗辯不予採信。刑事部分,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兩人未確保電器電源關閉,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分別判處拘役15日及30日,洪女並獲宣告緩刑3年。民事部分,法院認定兩人身為飼主,對寵物未盡妥善管理義務,且外出前未確保關閉電器電源,與電梯毀損間具有明確因果關係,判決須連帶賠償管委會修繕費及利息,共計109萬9250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老牌周燒肉飯」違反勞基法挨告 判賠2退休員工逾百萬
高雄知名「老牌周燒肉飯店」爆出勞資糾紛,陳姓負責人因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遭2名資深員工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資方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姓員工40萬9418元、陳姓員工56萬7861元,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阮女自2018年9月7日起受僱擔任櫃檯收銀人員,陳女則自2018年9月15日起擔任現場烤肉人員,月薪均為3萬3000元。2025年1月20日,陳負責人以店面將進行內部裝修為由,依勞基法第11條第3款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但未依規定預告,也未給付當月薪資。阮女主張,陳負責人遲至2024年9月24日才為她投保就業保險,導致離職時就保年資未滿1年,無法領取失業給付。她於契約終止時已滿45歲,原可領取9個月失業給付,每月1萬9800元,因此請求賠償損失17萬8200元。陳女則指出,陳負責人於任職期間未依法為她投保勞保,導致她自2025年2月起請領的老年年金每月短少2022元。陳女現年64歲,依高雄市女性平均餘命計算,請求賠償8年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陳負責人長期未依規定為2人投保,阮女的就保年資確實不足,陳女的老年年金也因此每月短少2984元。此外,2人在職期間從未休過特休假,資方也未給付特休未休工資,加上未依法預告即解僱,應補發預告工資及資遣費。高雄地院資方違反勞基法多項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女資遣費10萬2848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及失業給付損失17萬8200元;陳女資遣費10萬2489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及勞退金短付14萬2890元。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
高雄毒販GPS定位「埋包自取」交易 緝毒犬「可樂」助警挖出36萬大麻
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偵六隊破獲特殊販毒手法案件,28歲陳姓男子透過提供GPS經緯度座標,讓買家自行挖掘取貨的「埋包自取」方式販售大麻煙彈。警方逮捕陳嫌後因埋藏地點眾多且嫌犯記憶模糊,特別申請緝毒犬「可樂」協助搜尋,最終在高雄、台南等地5處公園及車上共挖出14包毒品包裹,市值至少36萬元。專案小組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陳嫌原本透過通訊軟體向上游毒販購買大麻煙彈,後來被吸收負責分裝及埋包工作。買家透過通訊軟體下單並完成付款後,陳嫌便選定人煙稀少的無名小公園埋藏毒品,再利用Google Maps測量埋包地點的經緯度座標,拍照回傳給上游毒販,由上游聯繫買家自行前往「尋寶」取貨,藉此規避查緝、達到「死轉手」目的。專案小組長時間跟監,於11月下旬趁陳嫌在仁武區某公園埋包後準備返回車邊時,將人壓制逮捕,並在其轎車內查獲大麻煙彈及鏟子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警為掌握其餘埋藏毒品的確切位置,提解陳嫌前往公園協助指認,但陳嫌在高雄、台南多處反覆埋包,連自己也記不清確切地點,專案小組遂向保三警察總隊申請緝毒犬「可樂」支援。4歲半的史賓格獵犬「可樂」展現超強緝毒能力,沿途循味搜尋,只要嗅到毒品氣味便立即趴下示警並做出前肢挖掘動作,警方果然在多處公園草叢中成功起出大麻煙彈。高市刑大隊長特別頒發紅包加菜金,嘉獎可樂的出色表現。據了解,陳嫌透過通訊軟體販毒,每顆大麻煙彈市價約3000元,可抽取1000元佣金,並以5顆為一組包裝販售,有買家單次即購買20顆,短短2個月內不法所得至少30萬至40萬元,警方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與流向。
養狗女房客退租屋內臭爆 檢驗揭「汙染物濃度超標10倍」房東怒告
許姓女子將房屋出租給汪姓女子,起初汪女有告知會在屋裡養一隻馬爾濟斯,許女同意,但另簽寵物協議,要求保持屋內環境乾淨;一年後租約到期,許女點交時發現屋裡充斥惡臭,但汪女不認帳,許女找來專業檢驗公司檢驗臭味來源,發現屋內異味汙染物濃度數值超標10倍,提告求償66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汪女應賠37萬餘元。可上訴。判決指出,許姓女子將裝潢好的房子以每月2萬6500元租金,租給汪姓女子,汪女於簽約時,就有告知會在屋裡養一隻馬爾濟斯,因此雙方另就養寵物部分簽訂租賃協議書,約定好應保持屋內衛生環境、避免產生氣味,並應於交還房屋時,將全屋清潔消毒至無異味的原狀。去年9月,租賃到期,許女前往點交房子時,發現屋內惡臭不堪,且有多項裝潢、傢俱損壞,2度請清潔消毒公司前來清潔消毒,又委請檢驗科技有限公司到房屋內檢驗臭味來源,檢驗結果異味汙染物的濃度數值為100,已超出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的濃度標準10。許女提告求償包含損壞家具及清潔費等共66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後,綜合相關事證後,房客需要賠償房東家具損失、復原修繕清潔等費用,以及欠繳的水電瓦斯費,還有無法出出使用房屋損害,判房客還須賠給房東37萬4204元。全案仍可上訴。
投信件、按門鈴想追回前女友!他狂轉帳1元示愛 遭依跟騷法判刑
高雄1名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這段感情,還跑到女方家投遞信件,更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表達心意。前女友不堪其擾,最終報警阻止他繼續騷擾行為,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跟騷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今年5月,阿文(化名)跟女友小芳(化名)分手後,覺得心有遺憾,想知道分手原因,並試圖挽回這段感情,從5月20日至6月7日,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方式,傳送文字訊息,將自己的心意告知小芳。不僅如此,只好又於6月1日、8日,兩度前往小芳住處,分別投遞5封、3封信件,又不停按門鈴,希望能見上一面,最後再跑到教會,在小芳的機車上擺放1袋零食及3封信件。小芳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求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他犯行明確,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人蛇集團騙3陸女來台逼賣淫「每天接客8次」 主嫌潛逃10年落網判刑3年8月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一起人蛇集團案件。陳姓男子與友人於2014年間假借介紹合法工作名義,向3名中國大陸女子收取每人約4萬元人民幣費用,並以假證件向移民署申請「醫療服務交流」名義入境,實則將3女騙來台灣從事性交易。3名女子抵台後隨即被要求還款,遭強迫賣淫還債,並被威脅若不配合就會遭毆打或被警察抓走。3名被害人平均每天接客8次以上,累計性交易次數高達2,010次。其中2名女子因逾期居留遭警方查獲,另1名女子在台籍友人協助下逃離並向警方自首。陳姓主嫌則潛逃10年,於去年落網。陳男在審理時否認犯行,辯稱僅協助送護照,不知道是詐騙中國大陸女子來台賣淫。但法官認為相關證據明確,不採信其說詞,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處3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佛堂女出納任職3年偽造109張支票 盜領4545萬重判8年
創立於民國75年的正德佛堂,在國內外設有多家分院與慈善基金會,長期從事公益與醫療事業,卻遭內部出納監守自盜。王姓女子在佛堂任職出納期間,利用保管支票簿之便,盜蓋負責人常律法師印章,3年內接連偽造提領支票109張,合計盜取新台幣454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判決指出,王女於107年7月進入正德佛堂擔任行政人員,半年後因熟悉帳務轉任出納,負責保管零用金、記帳及開立應付帳款支票等業務。110年7月至112年9月間,她將保管的空白支票109張據為己有,未經常律法師同意,擅自填載金額與日期,再盜蓋佛堂與負責人印章完成發票行為,背書轉讓予自己後持至銀行兌現,分別匯入自己帳戶,3年期間從銀行陸續提領18至49萬元不等金額,盜領總金額高達4545萬4474元。佛堂會計人員查帳時發現帳戶金額異常短缺,經追查才發現支票遭濫用,遂報請警方偵辦。檢方起訴後,王女在偵查與審理過程中均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賠償損失。雙方後來於法院調解,王女每月償還1萬2000元,截至114年10月止共返還79萬餘元,惟佛堂受損金額仍高達4466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王女長期擔任財務職務卻貪念起心,不僅嚴重侵害宗教機構財產權益,也破壞票據流通秩序與金融公信。雖考量她犯後坦承、具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且部分返還,但所為情節重大,仍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沒收未返還之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怕丟臉不敢還」!高雄男夜店惡作劇竊友錢包 賠8萬換緩刑
高雄一名楊姓男子去年在夜店趁友人離開座位時,徒手竊取友人錢包,事後辯稱只是「酒後惡作劇」。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楊男有期徒刑3個月,楊男上訴後與友人達成和解並賠償8萬元,二審法院10月1日宣告緩刑2年,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楊男2024年11月7日凌晨3時許,在高雄市新興區某夜店與友人林智育飲酒消費。楊男趁林姓友人離席時,他以身體遮擋視線,徒手取走放在沙發上的錢包。該錢包內有現金新台幣6萬4015元、迪拉姆幣500元、人民幣1元、金融卡2張、信用卡1張、身分證1張。楊男得手後隨即前往廁所,將錢包藏放於個人隨身袋子內。林男發覺遭竊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楊男並起獲失物。楊男起初矢口否認竊盜犯行,辯稱與告訴人是朋友,當天飲酒後一時興起拿錢包惡作劇捉弄友人,後來友人向警方報案,他怕丟臉不敢坦承。但檢方認為,楊男竊取時有避免遭人當場查緝的行為,拿取後又有確保其成果的行為,且在友人發覺異狀後仍未坦承或歸還,直到警員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並通知到案說明,才陳述經過。一審法院認為,錢包是個人典型的隨身財物,任意拿取極可能遭致誤會。楊男為受過教育且具工作經驗的成年人,對此不能諉為不知,仍任意拿取友人錢包,認定其係基於竊盜犯意而為,依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楊男上訴主張一審量刑過重,願坦承犯行且已積極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另賠償告訴人8萬元,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量刑允當,維持有期徒刑3個月之判決,但考量楊男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犯後坦承犯行並積極取得告訴人諒解,堪認其尚有悔悟之心,予以宣告緩刑2年。
高雄女網購連2次未取貨!賣家提告「惡意耍人」 法院判無罪
高雄一名梁姓女子上網訂購家具,卻連續兩次未到超商取貨,讓店家白白損失兩趟運費及出貨人力成本,氣得提告,指控她根本沒打算購買,惡意耍人。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梁女雖有疏失,但無證據證明她有故意損害商家的動機,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梁女去年2月下旬透過網路向新竹一家家具商家下單,選擇超商貨到付款。商品寄至高雄前金區某便利商店後,梁女未取貨,遭系統退回。店家聯繫她後,她回覆說沒看到取貨通知,並請求店家再寄一次,改送至三民區另一間便利商店。沒想到第二次商品到貨後,梁女仍未取貨,商品再度退回,店家因此損失近4千元的出貨成本與作業人力,憤而報警提告,認為梁女根本無購買意願,還假裝要再寄一次,是用手段造成賣家損失。法院審理時,梁女未到庭,先前審訊時則曾供稱,自己非惡意不取貨,只是店家以電子郵件告知,自己不常收電子郵件,又沒收到簡訊通知,才沒領取商品。法院調閱梁女與店家通話的對話紀錄,發現她確曾表示未收到通知,並有致歉之意,內容與她一開始的說法相符。法官指出,現代網購普遍,消費者臨時反悔或疏忽忘記取貨的情況並不罕見,業者在出貨前應有相應風險評估與因應。僅因對方未取貨,就認定對方「一開始就想騙」,證據還不夠明確,難以認定梁女有惡意造成損失,因此判決無罪,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