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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蛋誤標效期引疑慮 桃園市府主動出擊查核

超思進口蛋爭議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主動查核轄內73家大賣場、連鎖超商、傳統超商及蛋品工廠。(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超思進口蛋爭議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主動查核轄內73家大賣場、連鎖超商、傳統超商及蛋品工廠。(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有關巴西進口雞蛋製成洗選蛋產品效期疑慮一案,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昨(12)日主動通知轄內73家大賣場、連鎖超商、傳統超商及蛋品工廠,了解巴西進口蛋品流向有2家蛋品工廠表示受中央畜產會委託將進口之巴西雞蛋代工製成殺菌液蛋及滷蛋商品,未作成洗選蛋產品;衛生局也與法務局消保官前往超市賣場實地查訪,查核市售架上未見巴西蛋品,衛生局將與消保官持續查驗市售食品,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衛生局提醒,業者食品有效日期會依所使用的原料、製造過程,以及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等因素據以制定,而有效日期除廠商為其產品品質之保證外,更有對該產品在效期內負責之意義,產品如有改變溫層販售,應完成保存性試驗,故不得擅自制定或更改以確保販售產品安全。

另外,產品在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條件下,欲改變或延長有效日期,則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第15條第2款規定,備妥該產品保存試驗等研訂有效日期之依據,避免觸法。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有效日期,應依據原材料或輸入許可通知的有效日期進行標示,如有標示不實,屬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則須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之。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選購時須認清食品中文標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針對媒體報導台農蛋品有限公司坦承供應之進口巴西蛋誤標效期,已主動下架一案,桃園市政府消保官聯合衛生局人員立即就桃園市區市面販售蛋品場所進行稽查,以瞭解有無上述進口蛋品「誤標效期」、販售進口蛋及來源等情形。

經查目前尚無發現有上述進口蛋品「誤標效期」情形,另本府將進一步就桃園市區之洗選蛋工廠有無進口蛋、來源及標示情形進行瞭解。消保官呼籲,業者應落實及充實消費資訊,並確保商品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民眾若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