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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到吃不到2/賄選檢舉獎金發放牛步 立委:影響政府誠信

高檢署因應2024總統、立委選舉,成立「查察賄選暴力督導小組」,廉政署署長莊榮松(左起)、調查局局長王俊力、最高檢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法務部長蔡清祥、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警政署署長黃明昭、移民署署長鐘景琨共同出席揭牌儀式。(圖/劉耿豪攝)

高檢署因應2024總統、立委選舉,成立「查察賄選暴力督導小組」,廉政署署長莊榮松(左起)、調查局局長王俊力、最高檢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法務部長蔡清祥、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警政署署長黃明昭、移民署署長鐘景琨共同出席揭牌儀式。(圖/劉耿豪攝)

根據法務部最高檢察署統計,2022年九合一選舉共受理了6858件賄選案,其中成功起訴1353件、緩起訴102件,可謂成果豐碩;不過,雖然法務部、高檢署及各地檢察署大力宣導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民眾在接下來的總統、立委選舉中檢舉賄選,但上次的九合一選舉結束已近一年,至今獎金的發放件數僅有312件,還有一大票檢舉人未收到檢舉獎金。

根據法務部《鼓勵檢舉賄選要點》規定,檢舉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台幣1500萬元;立法委員或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立法院正、副院長或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賄選,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台幣500萬元;縣(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台幣200萬元;里長及其他樁腳則為50萬元。被檢舉人遭起訴後,將核發4分之1的獎金、一審判決有罪再發4分之1,等到判決定讞,就可領完剩下的2分1獎金。法務部今年進一步將單純的「查賄」擴大到「妨害選舉」層面,並且修訂為《鼓勵檢舉妨害選舉案件要點》,加碼破獲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最高獎金可達2000萬元。

根據法務部統計的檢舉賄選獎金發放總數,111年度(2022年)共核發84件、金額3499萬5832元;112年度(2023年)統計至8月底,共核發228件、核發金額5194萬3748元。2022年九合一選舉結束後,至今共核發了312件賄選檢舉獎金,而各年度核發選舉獎金不限於當年度選舉類型,還包括更早的檢舉案件,也就是說,因為九合一選舉而放的獎金件數少於312件,雖然查獲賄選大部分依據檢舉,但檢舉獎金核發的件數卻不到起訴的案件的4分之1,進度明顯落後。

立委林思銘(右)批評,法務部承諾以獎金鼓勵民眾檢舉賄選,但核發速度牛步,恐損及政府威信。(圖/趙世勳攝)
立委林思銘(右)批評,法務部承諾以獎金鼓勵民眾檢舉賄選,但核發速度牛步,恐損及政府威信。(圖/趙世勳攝)

立委林思銘指出,古時候有「徙木立信」的故事,政府答應人民,只要完成簡單的任務,就真的能獲得獎金,藉此建立人民與政府間的信任。若是法務部大力宣傳給予獎金來鼓勵民眾檢舉賄選,但檢舉人卻遲遲領不到應許的獎金,當然會對政府的誠信產生質疑,而且可能會大幅降低未來提出檢舉的意願。

林思銘說,民眾一旦懷疑相關單位核發獎金的效率,可能會質疑檢舉流程中是不是哪個環節有破口,既然當初「快速核發獎金」的承諾沒做到,那「絕對保密」的保證會不會也出問題,反而破壞了獎金制度的美意。他認為,民眾檢舉是查察賄選成效的重要來源,法務部既然要用獎金鼓勵民眾提出檢舉,就應該提高核發獎金的效率,以昭公信。

法務部長蔡清祥坦言,有些案件確實核發獎金的速度比較慢,他已經看到這個問題,也要求高檢署要加強督導審核的單位加速作業,「我們鼓勵人家檢舉,該發的獎金就要儘快。」蔡也表示,將會進一步了解審查申請獎金的流程,若有人手不足的情況,將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