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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投訴學校管服儀 竟因「2字」反遭新北市府送辦…檢方打臉不起訴

國中生投訴學校管服儀,反遭新北市府送辦。(示意圖/Pexels)

國中生投訴學校管服儀,反遭新北市府送辦。(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中山國中多名學生去年在匿名版「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發出貼文,主要內容包含學校「要求學生帽T帽子必須塞到上衣內、不能外露」,「禁止學生外穿禦寒外套」、「限制學生髮式不染、不燙」。版主當時整理所有投訴發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不料投訴學生竟遭新北市府送辦。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17)日表示,中山國中匿名版「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發函新北市府,希望主管機關督導學校改正校內服儀違法部分。新北市府未立即處理,反而認為學生匿名版名為「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學生明知該公司未經設立登記,竟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其他法律行為,涉犯公司法第19條第1項之犯罪。

青民協指出,在新北市府函送地檢偵辦後,學生也收到傳票,在偵訊過程中,學生向檢察官表示「會使用公司這二個字,靈感來自於五月天之前出了一張人生無限公司的演唱會專輯,粉專使用這樣的名稱,主要是知道公司法並沒有股份無限公司這樣的類別,粉專並沒有要以公司來經營業務,目前粉專也已將公司二字移除。」

(圖/翻攝自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臉書)
(圖/翻攝自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臉書)

據了解,新北地檢署近日作出不起訴處分,檢方在不起訴書中強調「實務上並無所謂股份無限公司之公司種類」、「難僅因被告經營之臉書粉絲轉頁名稱有公司二字,逕認其有何違反公司法之主觀犯意」,而作成不起訴處分。

對於新北市府將陳情學生送辦,青民協認為「學生以股份無限公司為名經營匿名版,並非公司法規定的公司類型,且提供匿名平台讓學生發表意見,完全無涉任何營利業務,明顯不符合公司法第 19 條的構成要件,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如詢問府內法制單位,就明確能得知無法構成,卻仍將學生函送地檢署。」

青民協強調,「新北市府的作為明顯是濫用司法資源來恐嚇、報復陳情學生,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意旨,可能讓學生未來在向政府提出申訴、陳情時,產生寒蟬效應。近日,天氣開始轉冷,新北市府要做的應該是向所轄學校重申教育法規不得限制學生禦寒衣物外穿的規定,並盤點還有哪些學校違法,並盡速督導學校改善,不應再以函送地檢署的手段,來規避自己作為主管機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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