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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貪理專A走客戶3.3億…住豪宅、爽住酒店 更一審判決出爐

前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為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A走6名VIP客戶存款共3.3億多元。(圖/報系資料照)

前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為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A走6名VIP客戶存款共3.3億多元。(圖/報系資料照)

前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為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A走6名VIP客戶存款共3.3億多元,且住豪宅到酒店尋歡,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周勵宏判處1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指控,周勵宏2009年1月間起,向客戶推銷金融商品、協助投資,以方便作業為由要求客戶在空白出款單用印或簽名,實際上卻以「螞蟻搬象」方式,偷偷把錢輾轉匯進自己戶頭,直到有客戶反映帳戶約有1000萬元不翼而飛,銀行報案,全案才曝光。

檢方指控,周勵宏因投資期貨失利,挪用客戶存款,除了填補個人財務黑洞,還大方支付女友的生活開銷,以及到酒店尋歡一擲千金,出入以保時捷等名貴跑車代步。台北地院一審判刑10年半,高院二審判12年4月,最高法院發回後,高院更一審判判1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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