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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前女友劈多隻「紅牌山道猴」 他下場慘了

男子諷女友跟多名車友發生關係。(示意圖/Pexels)

男子諷女友跟多名車友發生關係。(示意圖/Pexels)

屏東一名洪姓男子因為跟前女友小惠(化名)有嫌隙,於去年8月在臉書車友社團發文,諷刺她跟幾隻精蟲上腦的紅牌猴子發生關係,還把女方照片貼出來,洪男挨告後,被依個資保護法判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書指出,洪男跟小惠曾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而2人因為友嫌細,洪男在去年8月,在臉書車友社團發文張貼小惠的照片,眼睛有打馬賽克,他發文,「此人到處貼紅牌不工作靠男人養,還會到處找精蟲上腦的紅牌替她說話,她前老公跟小孩也很可憐,當初有老公還跟男人外遇然後跟人家打砲,跟原老公提離婚小孩不照顧丟給他老公,現在又到處跟其他車友打砲還替人家生小孩,幫她找工作不到幾天就離職用男生花男生的錢。」

洪男表示,「有遇到或認識的儘早離開她免得被利用,這就是被她老公發現跟人家外遇打砲被拿手機丟臉的照片笑死,還去做驗傷怎不想想妳到處跟男生打砲曖昧的下場,就是有幾隻猴子不知道事實精蟲上腦替此女說話,精蟲上腦的紅牌猴子哥別再可憐了。」

洪男出庭時,對犯行坦承不諱。屏東地院法官說,洪男與小惠是前男女朋友,熟知她的姓名、家庭、性生活、照片、社群網頁帳號,仍不得非法利用該等個人資料,儘管有隱匿小惠部分姓名文字就將照片馬賽克,還是可以辨認出身分,妨害到女方的個人資料自主控制、名譽權。

法官表示。洪男至今沒和小惠達成和解或致歉以獲取原諒,所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判洪男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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