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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證可線上辦!陸推出入境惠台「10措施」 明年1月起實施

大陸出入境管理局今研究出台1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進一步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閩居住生活,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圖為旅客乘坐金廈航線郵輪往返兩岸。(圖/中新社資料照)

大陸出入境管理局今研究出台1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進一步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閩居住生活,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圖為旅客乘坐金廈航線郵輪往返兩岸。(圖/中新社資料照)

針對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發布《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大陸出入境管理局今研究出台1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10項措施」),包括允許台灣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10項措施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據新華社6日消息稱,大陸出入境管理局「緊扣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規畫,聚焦台胞台商台企所需所盼」,研究出台10項措施,以「進一步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閩居住生活,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消息指,在便利台胞往來方面,實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台胞證」)「網上辦」、「口岸辦」、「及中辦」,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管道更加豐富,臺胞來閩實現「想來就來」;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在便利閩台人員和船舶通行方面,在對台客運口岸增設資訊採集點,方便自願留存資訊的台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同步實現「一地備案、全國通用」;推出往來閩台船舶(包括台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進出港邊檢手續網上預報預檢,提供24小時邊檢通關保障。

在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方面,明確申請在閩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經批准的,可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在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方面,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來閩短期旅遊、探親、商務的台胞持用台胞證也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等公共服務便利;推廣設立「台胞台企專窗」和「出入境服務站」,進一步拓展12367熱線涉台服務事項,為在閩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諮詢、業務辦理等政務服務;允許台胞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閩安居安業。

大陸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10項措施對服務促進閩台人員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有積極作用,目前各項措施正處於有序籌備階段。下一步,該局將不斷創新優化往來台灣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積極主動服務台胞台商台企,努力保障兩岸人員往來更加便捷,通關通行更加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