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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網友煞到人妻追求遭拒惱羞 竟跟蹤埋伏「硫酸噴臉報復」下場出爐

人妻拒絕男網友追求,竟遭噴硫酸報復。(示意圖/Pexels)

人妻拒絕男網友追求,竟遭噴硫酸報復。(示意圖/Pexels)

彰化縣一名黃姓男子於民國110年12月間,透過臉書認識一名人妻,隨後展開熱烈追求,然因女方為有配偶之人,遂婉拒黃男之追求,並將其臉書封鎖。沒想到,黃男因此心生不滿,竟前往女子住處堵人,並持裝有硫酸之噴霧罐朝她噴灑,導致被害人右臉及右頸腐蝕性傷害。法院審理後,判處黃男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民國110年12月間,透過臉書認識被害人,隨後展開熱烈追求,然因女方為有配偶之人,遂婉拒追求並將其臉書封鎖。未料黃男因此心生不滿,先於111年7月間某日,在女子下班返家必經道路盯梢,見對方行經該處,立即上前攔阻表達愛意,並質問她為何將自己的臉書封鎖等語。

111年7月中旬某日,黃男將鹽巴、沙子等物,置入女子的機車之機油箱內,幾天後又漏光機車的機油;111年10月21日17時30分許,黃男騎車至女方住處外盯梢、守候,於同日17時40分許,見她自外返回住處,遂持裝有硫酸之噴霧罐,朝被害人噴灑硫酸,因而造成對方受有右臉及右頸腐蝕性傷害。

彰化地院審酌,被告與告訴人原為網路上之朋友關係,不思以理性方式互動,竟違反告訴人之意願,做出攜帶危險物品跟蹤騷擾行為,考量其犯罪之動機、手段、告訴人受影響程度、被告智識程度為高中肄業、職業務農、犯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5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