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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女消保官爽花公費瞎拚 出國玩不忘拿同事發票報帳慘了

南投女消保官每月爽花5400元「為民服務費」,慘遭南投地檢署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南投女消保官每月爽花5400元「為民服務費」,慘遭南投地檢署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把每月5400元的「為民服務費」當成私房錢,用來團購、網購、與家人聚餐,連出國旅遊期間,不忘向同事索取發票、核銷費用。南投地檢署認為許麗貞利用職務之便,不實核銷費用,犯行共13次、犯罪所得3萬8585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許提起公訴,縣府將她改調為祕書。

南投地檢署今年2月搜索調查許麗貞,不料許交保後,涉嫌勾串證人、偽造證據,檢方再度拘提、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官認為,相關證人都已完成筆錄,無串證或湮滅事證事實,裁定5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許麗貞擔任消保官期間,每月有5400元為民服務費,主要用途為業務推廣。2020年12月,許麗貞邀縣府員工4人,向全國漁會團購漁產禮盒10盒,許麗貞訂4盒供自己食用或贈送親友,再向團購4人收取每份990元費用,再拿著發票向新聞行政處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

去年6月到10月,許麗貞5度帶著丈夫、女兒到瓦城、陶板屋、TOKYO蔦烏、布娜飛比利時啤酒餐廳等處用餐,並將餐費以業務推廣費報銷;甚至連出國旅遊,還不忘向縣府員工索取發票,核銷業務推廣費。

許麗貞還多次向MOMO和蝦皮購物網站,訂購藤枝擴香組、中式碗禮盒,並以不實發票向縣政府報公帳。南投地檢署今(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全案偵結,許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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