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麻辣鮮師》男演員教正妹拍片 藝術街「壓頭猥褻」她崩潰:伸進來了

47歲男演員吳奇鴻曾演出《麻辣鮮師》等劇,現為孩子王劇團負責人。(圖/翻攝自孩子王劇團臉書)

47歲男演員吳奇鴻曾演出《麻辣鮮師》等劇,現為孩子王劇團負責人。(圖/翻攝自孩子王劇團臉書)

47歲男演員吳奇鴻曾演出《麻辣鮮師》等劇,現為孩子王劇團負責人,不料他2021年擔任電視台主持人訓練班教師時,以指導拍攝影片為由,邀約一名正妹學員到板橋區大觀路的藝術街,隨後竟強行熊抱,甚至把舌頭伸進女方嘴裡強吻。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吳男9月徒刑,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吳男當時為電視台主持人訓練班之教師,因而結識報名課程的被害人;民國110年12月15日14時許,吳男藉指導拍攝影片之故,駕車搭載女子至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上之藝術街景處後,先託詞擁抱女方使其感覺安心、放鬆,此間又強行環抱,甚至按住被害人頭部強吻,以違反意願之方式猥褻得逞。

吳男辯稱,2人拍影片的地點在公共場所,還有其他的工人以及路人,並沒有發生什麼事情,過程中他有幫女方按摩肩膀幫她放鬆,女學員說不要以後,自己就鬆手,並沒有親吻、擁抱等行為,先前在偵訊中表示有抱,其實就只是幫她按摩肩膀而已。

當事人證稱,當天她搭高鐵北上,「下午2點多就到板橋大觀路的藝術街景區拍攝,被告有告訴我哪裡講的不好,說要抱一下會讓我比較安心,我本來想說抱一下還好,但後來被告突然把我整個抱住,我立刻反抗掙扎,要把被告推開,被告還轉我的頭要強吻我,伸了舌頭進來,我覺得很噁心」。

法官勘驗2人對話,發現被害人曾傳訊「你那天突然這樣抱我,我有說不要,你又親我,我覺得這對我很不尊重,然後你都沒有做任何表示」;吳男則回應,「我當下並沒有感覺到你有不愉快,但現在感覺到你的不愉快,所以我現在正式跟你說聲對不起」,足認被告於案發時確有自覺心虛理虧之舉止,因此不採信吳男說詞。

高等法院審酌,被告僅為滿足個人慾念,罔顧告訴人之尊敬與信賴,利用告訴人向其學習拍攝影片之機會,以違背意願之方式,對其為強制猥褻行為,所為實應予非難,兼衡被告並無前案紀錄,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宣告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