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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人領隊任內砸女記者車開庭 民團:隊名不應再掛「高雄」

台灣公民陣線活動部主任羅宜(左起)、經民連許冠澤與羅子維、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委李志德、律師賴中強等人在新北地院外舉行「威脅記者,就是對新聞自由的傷害」記者會。(圖/劉耿豪攝)

台灣公民陣線活動部主任羅宜(左起)、經民連許冠澤與羅子維、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委李志德、律師賴中強等人在新北地院外舉行「威脅記者,就是對新聞自由的傷害」記者會。(圖/劉耿豪攝)

職籃球隊高雄鋼鐵人不滿記者報導,連續對記者提起多次訴訟,最後都敗訴,前領隊陳冠豪並涉嫌在任內派人砸毀記者車輛報復,全案經檢方偵查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14)日首度開庭審理,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成員早上前往法庭外開記者會指出,威脅記者就是對新聞自由的傷害,呼籲必須追究被告及未到案共犯犯行,並向高雄市政府喊話,應檢討該球隊是否適合再冠名「高雄」,以及能否繼續使用鳳山球場。

被害女記者去年的《高雄鋼鐵人金主錢濤自爆注資5千萬、送審遭國安單位「打叉」》等報導,遭人跟蹤、汽車偷裝GPS、砸破車窗玻璃並於變速箱內倒入鐵釘,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今年8月以妨害秘密、侵入住宅與毀損等罪起訴7名被告,並通緝主謀陳冠豪。

經民連研究員許冠澤指出,檢方在起訴書中認定,本案主謀為2022年12月間案發時尚在職的高雄鋼鐵人領隊陳冠豪,犯案動機是對記者關於高雄鋼鐵人之報導「心生不滿..施加報復」,而陳冠豪是在案發後半年,檢察官將起訴前才請辭領隊職務。

經民連副研究員羅子維表示,高雄17直播鋼鐵人(高雄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應該為案發時領隊陳冠豪的違法行為向被害記者及社會大眾道歉,並清查有無其他員工或人員涉及本案。高雄市政府應調查本案案發時任高雄鋼鐵人領隊陳冠豪的違法行為,是否傷害球隊冠名「高雄」的形象,並且檢討其繼續使用鳳山球場的適當性。

「鋼鐵人隊這起個案,是記協關注的同類型案件中,情節非常惡劣的一件。」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行委員羅志德表示,除了暴力案件以外,高雄鋼鐵人隊母公司向撰稿的記者以及所屬媒體,發起多次訴訟,包括刑事告妨礙名譽,民事告損害賠償,但6次判決,球團方每次都敗訴。

羅志德說,這些司法訴訟等同一種「文明的威脅」。法律手段看似文明,但不管是面對假扣押、請律師、出庭,對記者都是非常沈重的經濟負擔,附帶強大的心理壓力;對媒體機構也是如此,如果媒體機構的財力不足,面對訴訟一樣非常吃力。而且這些訴訟即使敗訴,都會使得媒體、記者未來面對同一球團或者類似事件時,會因為想起訴訟帶來的各種麻煩而「自我克制」。

記協呼籲,高雄市政府應重新評估,高雄鋼鐵人隊是否合適以「高雄」冠名,並且使用鳳山球場做為主場,呼籲在選擇合作夥伴時,這家企業或球團對新聞自由是否尊重,必須是首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