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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朱國榮再涉證交法被約談移送 1500萬交保並限出境出海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已成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常客。(圖/報系資料照)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已成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常客。(圖/報系資料照)

國寶人壽於2009年以旗下子公司福座公司在苗栗頭份的一批破舊房屋,作為抵償國寶人壽在福座公司的3.5億元押租金債權,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5路搜索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人住處,並將朱國榮等8人約談到案,經移送北檢複訊後,檢方諭令朱以15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他出境出海。

根據了解,這件非常規交易案是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福座公司違反保險法案時,合議庭發現國寶人壽與福座公司間,有租押金抵償的異常交易情況,因此向北檢提出告發,並經北檢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局擴大偵辦,於昨展開搜索約談行動。

據悉,國寶人壽早在1994年即向旗下的福座公司以每月115萬餘元租用辦公室,並於2002年5月提撥押租金3.5億元給福座公司,之後租約結束,福座即應該返還國寶人壽3.5億元押租金,但是,國寶人壽在2009年12月舉行臨時董事會,卻作成由國寶人壽公司取得苗栗縣頭份鎮永昌街的屋齡已12年,沒有銷售完成的487戶房地產,作為抵償押租金債權。

檢調調查,朱國榮透過恒輝不動產公司從中操作鑑價,趁機墊高價格,而使得原本不及3.5億元的房地產竟然透過鑑價超過4億元,以此充抵債權,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罪。

檢調昨天發動搜索約談,經北檢承辦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嫌重大,諭令以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另,案發時的國寶人壽總經理賴宜銘30萬元交保、財務長洪秀惠、法務蔡良嘉各100萬元交保,恒輝不動產開發公司執行長黃銘豐100萬元交保,其餘人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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