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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譙公婆「縱容兒子外遇」還發傳單罵「怎麼教孩子的」 人妻挨告誹謗

高雄一名人妻因當街大罵丈夫外遇,遭依誹謗罪判罰5000元。(示意圖/Pexels)

高雄一名人妻因當街大罵丈夫外遇,遭依誹謗罪判罰5000元。(示意圖/Pexels)

高雄一名人妻不甘婚姻關係破裂、認為丈夫在外偷吃,便跑到公婆家樓下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還在附近發寫著「是什麼樣的媽媽能教出……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的傳單,讓男子不堪其擾決定提出告訴。經過高雄地院審理,由於傳單並未指名道姓,此部分獲判無罪,但當街指責的行為則依誹謗罪,處以罰金5000元。

判決書指出,人妻於民國110年6月25日的中午,至公婆家前面對著公公大罵「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並在同年9月16日,於騎樓、街道附近發傳單,上面寫著「陳老師,請問你都是這樣教學生與孩子的嗎?」、「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高三聯考前轉學、大學被退學、碩士考八年、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等字樣,也讓丈夫決心要告上法院。

高雄地院審理時,人妻辯稱自己說的都是事實,而法官則認定,傳單上直指的「陳老師」在高雄比比皆是,一般人通常無法憑此傳單來判斷是在罵誰,因此該部分判為無罪。

另外,由於丈夫並非公眾人物或有參選公職,其是否外遇與公共利益無關,但當街指責外遇一事,基於目前的社會認知,仍足以貶損當事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遂依誹謗罪判處人妻5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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