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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加害者是「校長的孩子」 兩次冷處理議員怒「不要姑息養奸」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1日質詢市府教育局長鄭新輝國中霸凌案。(圖/林燕祝提供)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1日質詢市府教育局長鄭新輝國中霸凌案。(圖/林燕祝提供)

台南市某國中今年6月傳出校園霸凌事件,有學生被打到腦震盪,兩造學生還都是「校長的孩子」,引發教育界議論。市議員林燕祝1日質詢指出,11月該校再傳校園霸凌,仍是先前那位加害學生,但班導不僅延遲通報,也沒有積極處理,家長更溺愛阻擋輔導,要求教育局重啟調查,不要姑息養奸。教育局長鄭新輝回應說,此件霸凌調查已成案,將全面了解處理。

今天林燕祝在教育局預算審查時,針對辦理性平、霸凌防治及正向管教業務所需人力及業務等經費質詢指出,該校班上同學家長看不慣加害學生長期霸凌同學,才會向她陳情。其實,早在今年6月時,該生在班上就與同學發生衝突,他仗著身材壯碩,推了同學一把,導致同學撞到桌子。當時被害學生的就醫紀錄為腦震盪,但班導知情並未通報校方,也未告知被害學生家長。

直到11月16日時,加害學生又因受到班上幾位同學言語上的玩笑感到不舒服,導致情緒無法控制,在學校廁所持美工刀並亮出刀片威脅同學,班導也沒在第一時間通報學校,直到2天後的11月18日才告知學務主任,校方也立即通報。

林燕祝表示,當時校方認為班導的處理方式不妥當,但因20、21日適逢學校期中考,僅簡單先進行初步了解,24日學校全盤了解後,才視為霸凌事件通報教育局調查。

林燕祝認為,霸凌者為該校資優學生,但因情緒管理問題,現在仍有需要接受輔導。有耳聞該生就讀國小時,即有持美工刀恐嚇同學的紀錄,但不知是否係因該生母親任職學校輔導室所致,因此對方的輔導紀錄非常「乾淨」?學生家長溺愛孩子,不讓孩子接受輔導,導致該生至今霸凌習性依舊。

林燕祝痛批,此案起因於學校,顯現於家庭,危害於社會,要求教育局對此一霸凌案件及相關人員重新啟動調查,並從加害學生就讀國小時一併追查;未來如有霸凌案件,一定要依規定24小時內通報處理,並橫向聯繫社政、警政系統介入,落實友善校園。

鄭新輝表示,此件霸凌調查已經成案,家長不能配合學校是害了孩子,希望議會支持訂定行政法規,行為人有不當行為包括改變學習環境,不需要家長同意,這是要保護善良的孩子,包括家長都要接受親職教育。他認同議員的說法,但霸凌案一直都有在處理,會全面了解及法規完備後做必要的處理。

該明星國中校長也到議會說明,指對於加害學生8月份有做4次輔導,但另排計畫從9月進行2個月輔導時,未能得到家長的正面回應。

教育局強調,校園霸凌零容忍及事件通報與處理流程都相當明確,若有學校未依規定處理,教育局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對於該生疑於國小階段就有涉及校園霸凌事件,也會督導相關學校進行校安通報,並啟動後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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