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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帶40腳踏車集體紅燈右轉 曝當時情形道歉了

從民眾提供的影片可以看到,有2、30部的腳踏車行經彰化市金馬路與彰草路口時,先是停在紅綠燈下後,在領隊的帶領下,集體紅燈右轉。(圖/民眾提供)

從民眾提供的影片可以看到,有2、30部的腳踏車行經彰化市金馬路與彰草路口時,先是停在紅綠燈下後,在領隊的帶領下,集體紅燈右轉。(圖/民眾提供)

今天上午9點多有民眾在彰化市金馬路與彰草路口,看見腳踏車隊集體紅燈右轉,後方跟隨的補給車也緊跟在後,讓民眾看傻,對此自行車謝姓領隊出面致歉,表示當時該路口有施工道路縮減,在路口停燈紅燈時,後方大批車流向前靠近,為了保持車流順暢與車隊安全,在綠燈亮起前提前右轉,很抱歉造成大家觀感不佳。

從民眾提供的影片可以看到,有2、30輛的腳踏車行經彰化市金馬路與彰草路口時,先是停在紅綠燈下後,在領隊的帶領下,集體紅燈右轉,當時停在旁邊的車輛仍在停等紅燈,看傻當地民眾。

領隊謝先生表示,今天早上確實有經過該處,對於集體紅燈右轉這個部分,要先跟大家致歉,做出不良示範,他解釋當時因快抵達紅綠燈下時,有施工道路縮減,從3線道縮減成1線道,隨後再恢復成3線道,因此將近40輛腳踏車擠在路口,與車輛爭道,為車流順暢與車隊安全,才會在綠燈亮起前提早右轉。

而該車隊1行40人從台北出發環島進入第3天,今天從台中出發一路要往嘉義,領隊強調此舉確實違規了,做了不良示範也跟社會大眾致歉,會再與工作人員宣導,未來不會再發生。

轄區警方表示,有關自行車闖紅燈及不禮讓行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一項一、七款,可處新臺幣300-1200元。警方也呼籲汽機車及慢車用路人,行經路口均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及禮讓行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