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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沒達標!中國招商銀行「逆討薪」2.5億元 員工人均慘噴10萬

中國多家銀行員工被銀行追回薪資。(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中國多家銀行員工被銀行追回薪資。(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中國招商銀行監事會28日通過「績效薪酬追索扣回」議案,掀起大陸民間議論。不過,招銀在今年3月披露的2022年年報中,就提到該銀行為緩釋各類經營與管理風險,建立「追薪」制度並在同年總共收回5824萬(約新台幣2.5億)員工薪酬,若計算遭扣員工2876人,約每名員工平均被討薪2.3萬(約新台幣近10萬)。

招銀追討員工薪資看似特例,但據《南方都市報》報導,中國銀監會與財政部已分別在2010年與2022年建立逆向討薪機制,允許銀行等金融業業者在市場、績效、風險、薪酬戰略、科學設定等不同情況下,設定追討發放給員工的績效薪酬或延遲發放獎金的制度。

中國官方允許銀行在滿足條件下追回發放的薪資。(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中國官方允許銀行在滿足條件下追回發放的薪資。(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中國監管機構也在今年3月公開山西5家銀行在合併重組期間,對61名高管及關鍵崗位人員追討績效薪酬3359萬(約新台幣1.4億),另渤海銀行今年也追討去年370人共1760萬(約新台幣7617萬)薪酬,追討理由也各有不同,從違規違紀、屢職不力到業績未達標都有,但各家均針對非本薪的「績效薪酬」下手。

《上游新聞》也指出,中國近2年除招銀、渤銀外,北京銀行、青島銀行、鄭州銀行、九江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平安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甚至6大國有銀行中的郵儲銀行都完成追薪延付機制的建立。另中國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銀行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也規定,延遲支付期限一般不能少於3年、績效薪酬40%以上應當採取延期支付,與基本薪酬一般不高於薪酬總額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