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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訊血案目擊同學…割頸案「乾妹」涉串證 新北地院「不准警搜索」遭批擺爛

國中生割頸案「乾妹」涉嫌與目擊同學串證,警方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要求核發同行書、搜索票,沒想到卻被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國中生割頸案「乾妹」涉嫌與目擊同學串證,警方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要求核發同行書、搜索票,沒想到卻被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發生校園割頸案,一名國三男學生為了替「乾妹」討公道,竟持刀攻擊另一名同年級的男學生,導致受害者胸部、頸部身中多刀,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經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裁定犯嫌收容、教唆女學生責付監護人,怎料涉嫌教唆的「乾妹」返家後,竟用手機聯繫目擊同學企圖「串證」,指導對方配合調查時該如何應答,甚至還囂張發文「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警方掌握證據後,立即向少年法庭申請搜索票卻被駁回,掀起外界撻伐聲浪,對此,新北地院也回應了。

該起校園悲歌曝光後,引起外界高度關注,有消息指出,涉案女學生被家長帶回管教後,儘管手機被查扣,但近日她竟用新手機聯繫該起血案的目擊同學,並「下指導棋」引導證人怎樣答覆。

警方獲得對話截圖後,立即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規定,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要求核發「同行書」與「搜索票」,要求女學生到案說明,不過均被駁回打槍。

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怒批,「台灣司法已無可救藥」、「台灣的司法早就爛透了」、「司法正義?笑話連篇!」、「不要老是罵人民『法盲』,實在是司法太讓人失望,太保護加害人了!」、「毫無悔改之意,法律是在保護誰」、「只有司法傻傻以為所有人都可教化。」

針對挨轟擺爛,新北地院今(4日)回應,少年事件移送少年法庭後,少年法庭本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4條規定斟酌案情及進度,決定是否為證據保全、搜索扣押等事項,本院少年法庭於受理本案後均積極審慎進行,並非毫無作為,又依同法第36條之1之相關規定,本院少年法庭亦會一併維護及照料被害人家屬。

新北地院強調,少年事件調查不公開,本院礙難就本件之調查事項及進度為說明,「新聞所指本院少年法庭就具體個案所為之決定,依審判獨立之精神,本院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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