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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鬼大樓主委掛「乾哥乾妹」看板:不贊成廢死 1原因恐被罰20萬

周朝陽將「乾哥」、「乾妹」照片掛在五股某民宅上方。(圖/首創文教基金會主委周朝陽提供)

周朝陽將「乾哥」、「乾妹」照片掛在五股某民宅上方。(圖/首創文教基金會主委周朝陽提供)

新北市國中生遭割頸命案引發社會譁然,主嫌「乾哥」、「乾妹」已被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北錦新大樓新任主委周朝陽近日把2人的照片掛在五股某民宅上方,寫下「人神共憤,法不容」,希望政府能重視廢死議題。不料,卻因為沒有申請許可證,最重恐被開罰20萬。

首創文教基金會主委周朝陽,自費在新北市五股區的一處公寓外牆,張貼「乾哥乾妹」的畫像,對於割頸案,他表明不贊成廢死,因為在韓國、日本等國家都有死刑,假如有人家中發生類似事件還贊成廢死,那真的是佩服他的道德至高點,並認為若要廢死,要像美國有些洲,沒有死刑但關很多年關到死,那他也可以接受。

周朝陽指出,若要廢死應該要有對等的配套措施,因為現在的小孩都很聰明,混宮廟或是幫派,都會有人告訴他們,「受法律保護不會有前科」,就像去年公民權下修一樣,如果20歲成功下修到18歲,那少年相關法律是否也應當有討論修正空間。

對此警方表示,如果接獲檢舉,將移請新北法院函請社會局裁處。周朝陽則沒在怕,坦言若能凸顯這種不合理的法律,就算被制裁也是甘之如飴。

據悉,周朝陽在掛廣告時並未合法申請許可證,《ETtoday新聞雲》報導提到,市府將要求業者補件申請、限期改善,如未申請將會依建築法開罰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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