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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正式公告 第16任正副總統當選人賴清德、蕭美琴

賴清德與蕭美琴為得票數最多之一組候選人,依法當選為第16任總統、副總統。(圖/黃耀徵攝)

賴清德與蕭美琴為得票數最多之一組候選人,依法當選為第16任總統、副總統。(圖/黃耀徵攝)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9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審定通過並於同日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當選人為賴清德、蕭美琴。

中選會表示,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3組候選人得票數分別為,柯文哲、吳欣盈,3,690,466票;賴清德、蕭美琴,5,586,019票;侯友宜、趙少康,4,671,021票,賴清德與蕭美琴為得票數最多之一組候選人,依法當選為第16任總統、副總統。

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30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此次選舉,柯文哲及吳欣盈、賴清德及蕭美琴、侯友宜及趙少康分別可獲得補助金額為1億1,071萬3,980元、1億6,758萬570元及1億4,013萬630元。

中選會指出,上述3組候選人均為政黨推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3項規定,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應於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由中選會核算補貼金額,並通知推薦候選人之政黨,於3個月內掣據,向中選會領取。

中選會進一步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1條規定,候選人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者,其保證金不予發還。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為1,954萬8,531人,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為97萬7,427人。3組候選人得票數均超過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保證金均應予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