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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女警「賓利姐」勾結詐團黑吃黑 還開口索賄700萬遭起訴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前女警邱薏瑄不僅假藉職務違法替友人查民眾個資,更向也想黑吃黑的另名詐團成員郭男開口索賄700萬元,被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前女警邱薏瑄不僅假藉職務違法替友人查民眾個資,更向也想黑吃黑的另名詐團成員郭男開口索賄700萬元,被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前女警邱薏瑄不僅假藉職務違法替友人查民眾個資,還與詐騙集團成員男子郭宣良交往,幫郭的上游製作假扣押筆錄黑吃黑,更向也想黑吃黑的另名詐團成員郭男開口索賄700萬元,被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檢方調查,邱薏瑄2014年起擔任中山警分局警員,因外型亮眼、又高調開賓利上班受到大眾矚目。但她卻涉替友人違法利用警政署M-Police系統濫查民眾個資12筆,又與詐團男子郭宣良交往。

郭宣良將另名同樣從事詐團、欲私吞詐騙款項1000萬元的郭姓男子引薦給邱薏瑄,郭男開出30萬元報酬欲請邱女幫忙做假扣押筆錄,藉此向詐團高層誆騙,怎料邱女竟向郭男獅子大開口要700萬元,郭男遂因此作罷。

郭宣良知悉邱薏萱可幫忙「黑吃黑」後,在去年7月要她製作虛假扣押筆錄,並將筆錄交給郭宣良的上游,藉此使郭的上游可以拿假筆錄向詐團高層稱「300萬被警方查獲」,以此黑吃黑。

檢方認為,邱薏萱是具有公權力的警員,卻非法查詢民眾個人資料12筆,又索求700萬元,為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並依公務員身分要求加重其刑。

據悉,29歲邱薏瑄家境富裕,曾考上高雄大學法律系,她選擇從警,警專31期畢業。2014年至中山分局任職,因搭高鐵買整排座位卻脫鞋露腳趾、感情糾紛、濫查個資、交往複雜、公車私用等問題被警方列為重點輔導對象,更因高調開男友的千萬賓利車上班被封「賓利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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