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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改建自創獎勵項目容積增千坪 監院糾正北市府

監察院調查京華城改建案,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要求改進。(圖/黃威彬攝)

監察院調查京華城改建案,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要求改進。(圖/黃威彬攝)

位在台北市松山區的京華城購物中心改建案遭指控,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2度放寬容積率,疑似圖利財團400億元。監察院24日指出,本案除有法令依據不足並逾越上位法規,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超額的容積獎勵,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要求改進。

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調查發現,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重建時,原應回歸適用「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之560%,但北市府卻在法規外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給予按準容積率上限560%外加、又增加最高20%的容積獎勵,換算獎勵樓地板面積高達5,585坪,如算入完工後建築執照的免計容積部分,樓地板面積合計恐高達約10,265坪,換算現值可達新台幣400億元。

監察委員強調,當初台北市都委會相關會議審議該案容積獎勵時,即有多位出席委員、專家學者乃至台北市政府法務局人員,提出本案容積獎勵適法性及缺乏法令依據之質疑;監察院諮詢專家學者也同樣表示,本案容積獎勵缺乏法令依據、未符法律保留之重要性保留原則、逾越(牴觸)細部計畫上位法規,可見本案容積獎勵確有違失。

監察委員表示,台北市政府人員到監察院接受詢問時表示,本案是先經台北市都委會審議程序審議通過,並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但監委認為,台北市政府往後必需要檢討,一定要有一個通案的原則,以利往後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