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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被控「濫用市場壟斷地位」 遭韓公正交易委員會開罰52億元

Google LLC、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和Google Korea涉嫌干擾競爭對手的商業活動、濫用市場壟斷地位。(圖/達志/美聯社)

Google LLC、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和Google Korea涉嫌干擾競爭對手的商業活動、濫用市場壟斷地位。(圖/達志/美聯社)

首爾高等法院行政庭24日判決原告Google敗訴,維持南韓公正交易委員會對Google處以2200逾億韓元罰款的裁決,因Google禁止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等智慧型手機製造商使用Android以外的合法作業系統。據悉,Google先前曾對公正交易委員會提起訴訟,以請求撤銷罰款以及責令改正的命令。

據南韓《東亞日報》的報導,南韓公正交易委員會(Fair Trade Commission)2021年認定Google LLC、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和Google Korea干擾競爭對手的商業活動、濫用市場壟斷地位,違反了公平交易法,因此處以2249億韓元(約合新台幣52.7億元)的罰款和糾正令。

Google禁止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等智慧型手機製造商使用Android以外的合法作業系統。(圖/達志/美聯社)
Google禁止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等智慧型手機製造商使用Android以外的合法作業系統。(圖/達志/美聯社)

韓國反壟斷監管機構認定,自2011年以來,Google透過限制智慧型裝置製造商僅能使用Google開發的Android作業系統,來阻止其他作業系統進入市場,並以此強化Google在行動業務的市場主導地位。

對此,Google則回應:「我們感到遺憾的是,儘管Android的兼容性計劃有助於國內製造商和應用程式開發商的全球擴張和成功,並為國內消費者帶來許多好處,但法院還是駁回了我們的訴訟。Google將在審查法院裁決後決定如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