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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妻下跪挽回尪竟挨打…小三遭判賠30萬哭窮 法官揪她「住豪宅養馬」打臉

一名鄭姓人妻懷胎9月時發現老公出軌,為了挽回婚姻不惜挺著大肚子下跪。(示意圖/Pexels)

一名鄭姓人妻懷胎9月時發現老公出軌,為了挽回婚姻不惜挺著大肚子下跪。(示意圖/Pexels)

一名鄭姓人妻懷胎9月時發現老公出軌,為了挽回婚姻不惜挺著大肚子下跪,卻換來老公拳腳相向,心碎提出離婚,並向簡姓小三求償30萬元,一審獲得勝訴。簡女不服上訴,卻被法官發現她家境優渥,平時住豪宅、開名車,還從事養馬活動,經常搭商務艙出國、住高級飯店,上訴遭駁回,全案定讞。

人妻主張,她與前夫於民國106年5月22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簡女明知男方已婚,竟仍與其交往,並發生數次性行為,導致前夫要求離婚,自己當時懷胎9月,為挽回婚姻不惜下跪,不料2人仍持續出遊,男方甚至拒付子女扶養費、房貸,還為了袒護小三動手將她打傷,依法向簡女求償30萬元。

簡女辯稱,自己確有與人夫交往,而不法侵害鄭女之配偶身分法益,但並未與男方發生性行為,因此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30萬元過高,且人妻與共同侵權行為人離婚調解時,人夫已就外遇侵權行為,賠償她100餘萬元,鄭女本件請求屬重複求償。

高雄地院發現,簡女曾傳訊「從那天打完炮,你就整個人消失」、「然後你就打來跟我說你要分手」等語給人夫,其辯稱從未與男方發生性行為,自難採信,且簡女平時住豪宅、養馬,其臉書照片更有享用高級餐廳、飲用高級酒類、乘坐商務艙至日本旅遊、住宿高級飯店等,顯見其家境富裕、生活優渥,鄭女請求賠償30萬元,洵屬有據,駁回簡女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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