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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煮飯離開現場釀火災 房東未安裝住警器恐遭開罰

台南市北區某鐵皮屋住宅發生火警,警消調查後發現該屋房東未依規定裝設住警器。(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北區某鐵皮屋住宅發生火警,警消調查後發現該屋房東未依規定裝設住警器。(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北區一處鐵皮屋昨(30)日晚間驚傳火警,據悉起火原因是住戶在烹煮食材時人未在旁注意而釀災,所幸火勢在約莫10分鐘內就被消防員撲滅,另消防單位也發現該屋房東未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因此也依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要求房東限期改善,若未遵循法規改善最高恐遭開罰3萬元。

據了解,這起火警發生在北區長榮路五段上,於昨(30)日晚間6時許附近民宅旁的一處鐵皮屋突然竄出火光,警消在獲報後立即派遣15輛消防車輛與22名消防人員前往救援,且在趕底後隨即佈設水線進行灌救,並於10分鐘內迅速將火勢撲滅,所幸未釀成重大傷亡,同時消防單位也發現違規情形。

警消表示,經調查後發現起火點為廚房,且住戶表示事發前廚房有食物正在烹煮中,待人離開聞到燒焦味再回到廚房時,才發現已釀成火災並連忙報案,所幸及時發現與逃生才未擴大災害情形;另也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屋內未裝設住宅火災警報器恐有違法之虞。

消防員人指出,由於該建築為租賃房屋,依據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之規定,「出租住宅場所」房東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若有違規者經通知限期改善,卻屆期而不改善者,房東將恐遭罰6000元至3萬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因此消防同仁也當場開立限期改善單予以房東,要求其儘速依法改善。

第六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邱淵明表示,這是一起典型的廚房因炊事不慎而引發的火警,依內政部消防署火災案件統計資料中,建築物火災起火處所,以廚房為首位,而發生原因皆是因烹煮時忘記關閉爐火而離開,導致食材久煮燒焦而引發火災,或是烹煮的湯汁過滿於滾沸時溢出,導致爐火熄滅而引發瓦斯外洩產生氣爆的風險;所以要再次呼籲民眾,於烹煮時應有「人離火熄」的觀念,並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溫度感知功能」或「使用時間異常遮斷功能」爐具,以降低因長時間烹煮而焦化起火,或溢出熄滅爐火而造成瓦斯外洩所產生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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