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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山森林大火!現已燃燒6.3公頃 急出動空勤直升機投水灌救

位於梨山地區的大甲溪66林班地驚傳發生森林大火,現已出動陸空部隊進行地面阻隔與投水灌救中。(圖/翻攝畫面)

位於梨山地區的大甲溪66林班地驚傳發生森林大火,現已出動陸空部隊進行地面阻隔與投水灌救中。(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和平區梨山地區林地昨(16)日晚間驚傳發生森林大火,且由於山區夜間視線不佳搶救受限,遂於今(17)日清晨5時許,才結合地面部隊人員前往滅水並申請空勤直升機入山投水,目前仍正聯手進行灌救任務中,現場初估燃燒面積已達6.3公頃。

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初步說明,此次發生火災地點在梨山地區一帶,由於隸屬於大甲溪事業區的第66林班地為造林地以及針闊葉樹林,又由於現場雜草繁多與輕質燃料充足,遂使火勢發生後較為猛烈,目前已啟動森林大火搶救機制,以盡速將火勢控制並撲滅。

據了解,相關單位現已成立指揮所,以即時觀測火災情況並隨時指揮救災作業;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在昨(16)日晚間接獲臺中市政府消防局通報後,便已派員前往起火燃燒之林地查看,無奈夜間不易進行山區搶救,才於今(17)日清晨5時許出動森林救火隊,並集結森林管護員步行2小時越過合歡溪,順利抵達現場進行地面救火任務。

另外,除了已出動地面森林救火隊阻隔火勢蔓延外,空勤直升機現也已加入救援行列,以每次吊掛2公噸水源入山投水之方式,進行空中灑水灌救作業,目前已入山投水5次,指揮所也盼能以陸空聯手方式盡快將火勢撲滅。

林業保育署臺中分署指出,全體同仁將會持續全力搶救,以早日將森林大火撲滅;同時藉此提醒民眾,依據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然而除了有刑事責任外亦有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呼籲民眾前往山區時切勿生火,以免觸法並共同保護珍貴森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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