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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團體提4大稅制改革 財政部「全打槍」

(圖/報系資料庫)

(圖/報系資料庫)

工商團體提4大稅制改革與財政部回應
工商團體提4大稅制改革與財政部回應

工商團體提4大稅制改革多觸礁,其中產業界最關心的修正《產創條例》10之1,延長至2029年,且擴大中小企業租稅優惠部分,財政部直言,數位轉型、智慧製造及節能減碳,除《產創條例》,未分配盈餘也列入減除項目,另對中小企業而言亦符合產業需求,抵減率不宜再擴大。

近期各部會陸續回復各大公會2023年的建言,工商界提出《產創條例》10之1稅制優惠延長到2029年,增加數位轉型等項目、擴大抵減率;廢除未分配盈餘課稅;金融營業稅降至2%,以及廢除貨物稅、印花稅等4大稅制改革方案,財政部不是需評估,就是直接表達反對立場。

業界最關心的《產創條例》10之1部分,財政部官員雖強調仍在審研,惟據財政部回復公會內容指出,企業投資智慧機械、5G等,不僅適用10之1,支出的5%可抵減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或分3年抵減3%;同法規的23之3,享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免徵營所稅5%,相當於整體抵減率最高達到10%,不宜再擴大抵減率。

廢除保留盈餘課徵5%上,財政部表示,將影響租稅公平與國家財政,對分配盈餘股東不利。

工商團體多次爭取廢除貨物稅改課能源稅、印花稅,財政部認為,貨物稅具有環保與社會政策功能,需整體通盤考量並配合政策滾動式檢討,至於改課能源稅,政府政策以推動碳費與碳交易制度優先,各界認為不宜重複課稅,財政部將視碳費徵收情形,再評估能源稅或碳稅可行性。

財政部另表示,2022年印花稅已高達157.22億元,屬推動地方建設重要財源,各地方政府均不同意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