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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抱怨公司…聊天紀錄遭老闆偷錄「提告求償20萬」 法院判決曝

中國一名員工在微信群組吐槽老闆,被對方透露證據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國一名員工在微信群組吐槽老闆,被對方透露證據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在網路發言,要注意別使用過分激烈的言詞,以免引來爭端。中國有一名員工在微信群吐槽老闆,結果被對方偷錄提告,法院審理後,結果也曝光了。

據《瀟湘晨報》報導,小林(人名皆為化名)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小劉等3人是上下級同事關係,他指控小劉自2021年以來,一直透過微信群頻繁並長期發布大量級據侮辱性言詞,像是「老闆沒管理能力」、「兩面三刀」等,惡意對其進行誹謗、汙衊、謾罵。

小林認為,該行為故意貶低和醜化他的人格,導致公司員工對其產生負面認識,以致社會評價降低,名譽受到嚴重損害,精神極度痛苦,便將相關3人起訴至法院,要求書面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人民幣,下同)和律師費3.5萬,總共4.5,萬約20萬新台幣。

小林私自查看小劉等3人的聊天紀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小林私自查看小劉等3人的聊天紀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小劉等3人辯稱,小林未經允許私自在公司電腦上查看他的私人聊天紀錄,侵犯隱私權,因此證據不具合法性。更指出,該聊天群並非工作群,而且只是私下調侃,並沒有辱罵,聊天內容多是對公司制度、管理方式的吐槽,以及群內成員生活相關話題,群組成元一共5人,除了小劉等3人,還有2人是交情比較好的同事,並沒向不特定的多數人進行公開傳播,所以沒產生小林所說的負面影響。

法院審理發現,小林透過小劉電腦的自帶錄影功能取證,在2021年5月小劉離職後,因為電腦中的微信未登出也沒關機,因此可以查看小劉的歷史聊天紀錄,進而進行取證。

法院認為,微信作為常用的即時通訊軟體,聊天內容不一定全是工作,還可能有些私人生活,也就是私密訊息,小林未經允許翻看小劉個人微信聊天紀錄的行為,構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害。

因此,小林的證據不能當作案件事實的根據,未盡到主張事實相應的舉證責任,最後法院駁回小林的訴訟請求,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