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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你不是!英國法院出示證據 打臉「澳本聰」並非比特幣發明人

自稱是比特幣發明者的懷特。(圖/達志/美聯社)

自稱是比特幣發明者的懷特。(圖/達志/美聯社)

在加密貨幣比特幣(BTC)暴漲之初,許多人都十分好奇創立比特幣的「中本聰」究竟為何人,雖然澳洲電腦科學家懷特(Craig Wright)多次對外宣稱,中本聰就是自己的化名,由於缺乏直接證實證據駁斥,因此也有人以「澳本聰」來稱呼萊特。但如今,英國法院直接拿出證據打臉,指稱萊特並非是比特幣創辦人中本聰。

據了解,自比特幣走進大眾視野後,許多人都對於當時撰寫比特幣白皮書的「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真實身分感到好奇。而從2016年起,澳洲電腦科學家懷特就自稱自己就是發明比特幣的中本聰,他也拿出「中本聰」的加密簽名檔、比特幣早期第1及第9區塊的位址私鑰來證實。

雖然部分加密貨幣愛好者以「澳本聰」來稱呼懷特,但懷特的舉證還是遭到各方的質疑。為此,懷特為了證實自己就是「中本聰」,竟然在美國申請到「比特幣白皮書」與「比特幣原始碼」的著作權。之後就透過這項武器,對多個比特幣開發者提出侵犯版權的訴訟。

根據《BBC》報導指出,非營利組織「加密貨幣開放專利聯盟」(Cryptocurrency Open Patent Alliance, COPA)認定懷特是捏造了許多虛假文件,以此來誆稱自己就是中本聰,而且懷特還不斷恐嚇那些質疑身分的人。因此,COPA在2021年於英國法院對懷特提出訴訟,希望由法院宣判「懷特並非是中本聰」。

最後在眾多證據的加持,以及比特幣教父巴克(Adam Back)與比特幣早期貢獻者馬爾米(Martti Malmi)的作證下,英國法官梅洛(James Mellor)於14日以「壓倒性的證據」做出以下判決:

1.懷特並非是比特幣白皮書的作者

2.懷特並非是在2008年至2001年這段時間以「中本聰」在網路上經營的人

3.懷特並非是比特幣的創建者

4.懷特並非是初版比特幣的作者

報導中指出,梅洛法官表示,這僅是判決結果的簡單概要,他會在日後以書面的方式來呈現完整的判決書。至於梅洛法官所提到的「壓倒性證據」,恐怕得等到判決書出爐才有辦法知曉。

在判決結果出爐後,COPA表示,認為這起判決無疑是整個加密貨幣開源社群的一大勝利,更直言懷特過去數年多次利用中本聰的身分不斷詐欺其支持者,甚至用這個謊言、不斷地提出各種訴訟要求賠償,霸凌整個比特幣社群。而懷特則是拒絕針對此事情進行回應。

事實上,過去就曾有媒體轉帳比特幣進入某個被視為「中本聰所有」的比特幣錢包位址中,要求懷特已轉帳回來的方式來證實自己就是中本聰。但最後,這筆款項還是沒有回到記者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