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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岡山廢棄物悶燒釀15區空汙 環保局令限期清理最高恐罰1500萬

高雄市岡山區華崗路發生廢棄物火警,現場濃煙直竄出並導致多達15區域出現空汙警示。(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岡山區華崗路發生廢棄物火警,現場濃煙直竄出並導致多達15區域出現空汙警示。(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岡山區一廢棄物堆積處19日晚間發生火警,且因持續悶燒多時而釀成15區域發生空氣汙染事件,環保局獲報後也隨即前往調查,且查出該處的戴姓承租人過去就曾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移送法辦,未料又再度違反相同案件,目前除依法要求限期清理外,最高也恐開罰1500萬元。

經查,該廢棄堆置處位於岡山區華崗路一帶,在19日晚間時,現場的大量廢棄物突然因不明原因發生火警,且因不斷悶燒而直竄出濃煙,再加上當時風勢影響下,空氣中汙染物也隨風往南方飄散,使得多個區域民眾紛紛聞到刺鼻難耐的異味,遂連忙通報相關單位前往處理。

高雄市環保局指出,事發第一時間便透過微型感測器監測濃度,並在經測出多達15區空氣品質受到影響後,單位人員也緊急連夜發布警示,以提醒岡山地區民眾與事發處南方市民朋友多加留意,並做好防護措施保障自身健康與安全。

據悉,消防局獲報後,隨即派遣15車25人前往救援,經消防同仁拉設水線全力灌救後,現場火勢也順利於20日凌晨3時許撲滅;另該處也遭查出為一名戴姓民眾承租,並用來棄置營建混合物與廢樹枝等物,且過去在111年時就曾經因違反廢棄物清理被移送法辦,未料又再度觸犯相關規定。

環保局表示,此案戴姓承租人因涉及貯存與管理不當釀成火警,且進而造成空氣中飄散粒狀物與異味,遂依違反空污法32條規定,將可裁處10萬至500萬元罰鍰,並依違反廢清法36條規定,裁處6萬至1000萬罰鍰,同時也要求負責人限期清除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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