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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證人證述!鈕承澤性侵女助理 限制出境8個月

鈕承澤性侵案再限制出境8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鈕承澤性侵案再限制出境8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導演鈕承澤被控性侵案,台北地院針對鈕承澤原本限制出境處分重為裁定,鈕承澤自1月1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鈕承澤是被控在2018年11月23日臨時取消工作會議,改邀工作時認識的被害人及劇組到家中聚會,被害人原想隨其他工作人員離開鈕家,但因擔心得罪鈕,只好單獨留下,但鈕後來卻將被害人壓在沙發上指侵得逞。

鈕承澤性侵案,9證人證述性侵女助理。(圖/報系資料照)
鈕承澤性侵案,9證人證述性侵女助理。(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院指出,鈕承澤涉妨害性自主案,台北地院2019年3月7日裁定他限制出境、出海,鈕承澤提起抗告,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鈕承澤涉及強制性交罪,經被害人、起訴書證據清單中9名證人證述,另有14項證據顯示他犯罪嫌疑重大,但鈕承澤始終否認犯行。據了解,外界盛傳鈕以高達「7位數」的金額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法官認為,強制性交罪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重罪常伴有逃亡的可能,如僅以責付、限制住居、增加具保金額等方式,不足以排除鈕承澤出境後滯留不歸的可能性。

合議庭審酌認為,鈕承澤在案發後,仍有前往大陸地區進行電影拍攝工作的計畫,加上名下不動產價值1億多元,之前在國外定期靈修1至4週,有能力可長期留滯海外並在國外謀生,涉逃亡之虞,因此仍有限制出境、出海事由。

裁定結果認為,基於國家審判權、刑罰執行權考量,衡諸比例原則,就原本限制出境處分重為裁定,鈕承澤自1月1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通知移民署、海巡署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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