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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強案北檢他字案偵辦 向心夫婦重行境管8個月

新法實施,向心夫婦被檢方諭知重行境管8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新法實施,向心夫婦被檢方諭知重行境管8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王立強「共諜」案,仍以他字案偵辦,去年11月諭知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2人限制出境、出海,現因境管新法實施,依法須重行境管處分,北檢署已重行諭知向心、龔青2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王立強去年在澳洲隔洋爆料,指他以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員工名義,來台從事情報工作並涉入九合一大選。因此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去年11月24日要從桃園機場離境時遭調查局國安站約談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以無羈押必要,諭知尚、龔夫婦限制出境、出海。

由於去年5月24日立法院修正《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條文,並於去年12月19日正式實施,新法規定檢察官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最長不能超過8個月,但可向法院聲請延長境管最多2次,第1次4個月,第2次2個月,檢察官境管處分最長14個月。

日前,檢方已將境管書面通知交付向心夫婦2人,重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但2人依法可向法院提起抗告,尋求司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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