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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忘指定受益人、付款方式 最糟就是遇到2種下場

保險界近幾年力推「利率變動型」壽險,作為資產累積型的工作之一。(圖∕全球人壽提供)

保險界近幾年力推「利率變動型」壽險,作為資產累積型的工作之一。(圖∕全球人壽提供)

全球人壽商品部副總經理鄭中安表示,台灣社會這幾年仍是偏好資產累積型商品,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定額給付型)」商品,也就是在商品繳費6年期間之內,可以提高壽險保障,而繳費期滿後則是回歸成為資產累積型商品,可申請轉入投保年金險。

目前許多保戶會選擇將保險金以分期定額給付的方式,按年或按月以指定金額給付給選定的受益人,避免有心人士不當挪用或家人不善管理。

舉例來說,被保險人45歲女性,投保金額為600萬元,首期應繳年保費為121萬4,714元,在50歲以前的家庭責任重大期,6年期繳費的同時,享有高額保障。在屆臨退休前,保單價值則是年年增值,在50歲、繳費期滿時,保價金約為所繳保費的1.01倍。

如果是在第20年,也就是64歲時,保價金為所繳保費的1.41倍,到了74歲,來到1.78倍。繳費期滿後如果有退休金流的需求,可將累積的資產申請轉入投保利率變動型的即期年金保險,保證領回的年金總額不低於轉入投保時的保費,且透過宣告利率的機制讓每年領取的年金金額不低於前一年領取的金額外,最高可領到11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