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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送生日驚喜變八點檔 女友嘿咻前男友瞎掰遭性侵

陳姓男子想給女友生日驚喜,沒想到女友與前男友正在激戰,擔心曝光卻謊稱遭性侵,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子說詞有異,全案不起訴。(圖/翻攝Pixabay)

陳姓男子想給女友生日驚喜,沒想到女友與前男友正在激戰,擔心曝光卻謊稱遭性侵,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子說詞有異,全案不起訴。(圖/翻攝Pixabay)

台北1名陳姓男子,去年暑假認識大一女學生小華「化名」,2人隨即陷入熱戀,小華生日當天陳男直奔女友家要給她一個驚喜,不過剛好小華和其前男友林男,2人正在翻雲覆雨,小華擔心劈腿被發現,竟衝上頂樓發求救簡訊謊稱遭性侵。新竹地檢署調查,認為小華如遭性侵,為何不往外跑、反而跑到頂樓?因此不採信其說詞,全案不起訴。

檢警調查,陳男去年暑假認識剛考上大學的小華,雙方熱戀2個多月,開學幾天後正逢小華生日,陳男想給女友驚喜,凌晨從台北衝到小華租屋處,豈料當時小華正和前男友林男嘿咻,小華收到陳男手機發的簡訊「給妳個驚喜!我就在樓下!」她竟直接衝上頂樓,還傳訊「救」字給陳男,之後陳男在頂樓找到小華,她說遭林男性侵,趁對方睡著逃往頂樓求救,陳男得知後立即報警。

警方趕到現場逮人,但林男否認犯行,表示當時2人正在談復合,且「復合砲」也經過小華同意,而檢警雖採到沾精衛生紙,驗出與林男DNA相符,但調閱監視器發現,小華跟林男原本都在屋外聊天,之後就進入屋內,另外檢方認為,小華若趁男方睡著之際逃脫,為何不跑出戶外求救,反而衝上頂樓?顯然不符合常理,檢方無法相信其控詞,最後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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