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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被咬到會得病毒變「哈士奇」 玩笑開過頭遭送辦

黃姓女子報案表示臉書頭像遭盜用,杜撰她為新冠病毒散播者,被她咬後會變得有如哈士奇一樣。(圖/翻攝畫面)

黃姓女子報案表示臉書頭像遭盜用,杜撰她為新冠病毒散播者,被她咬後會變得有如哈士奇一樣。(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警三分局接獲一名黃姓女子檢舉,表示自己的臉書大頭貼遭人盜用,被造謠稱若被黃女咬到會得到「台南狂犬新冠病毒」,臉就會變得像哈士奇一樣,導致她的周遭親友都相當恐慌,三分局偵查隊依據黃女提供的網頁截圖,傳喚48歲何姓女子到案,偵訊後將何女依傳染病防治法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據警方調查,何女在某個擁有1萬多人的粉絲臉書專頁,自創「台南狂犬新冠病毒」一詞,並盜用黃女頭像貼文,杜撰黃女為新冠病毒散播者,被黃女咬後,除了會有意識模糊、顫抖等症狀,眼睛瞳孔也會縮小,臉色發白如紙,有如哈士奇一樣。

黃女表示,近期無出入境紀錄,也未罹患任何疾病,假消息在親友間傳開,才知道自己肖像被盜用來造謠,造成她相當大的困擾,希望警方嚴辦,還其清白。而貼文造謠的何女也在貼文後遭受網友抨擊,提醒散布假消息的嚴重性,何女察覺玩笑開大會觸法,自動將貼文下架。

據了解,黃女與何女2人是互加臉書好友,但2人並不認識,何女PO文的臉書粉專是八卦、爆料、好笑的粉專,何女疑因好玩、有梗,才杜撰「台南狂犬新冠病毒」假訊息,並從「好友」中隨意挑1人作為女主PO文搞笑,何女自認搞笑,沒想到卻引來負面效果惹禍上身,警方偵訊後將她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市警三分局呼籲,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最高可科以新台幣3百萬元之罰金,如未涉刑罰者,亦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請民眾務必查證訊息內容,切勿以訛傳訛,造成社會大眾不必要之恐慌,並觸犯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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