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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再生能源趨勢 陳瑩提原鄉開發地熱三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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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伍麗華(右起)、陳瑩、郭昱晴今(18)日共同召開「地熱法制化與原住民族權益公聽會」。(圖/陳瑩辦公室提供)

立委伍麗華(右起)、陳瑩、郭昱晴今(18)日共同召開「地熱法制化與原住民族權益公聽會」。(圖/陳瑩辦公室提供)

立委陳瑩、伍麗華、鍾佳濱及郭昱晴今(18)日共同召開「地熱法制化與原住民族權益公聽會」,希望匯集官方與民間意見,應論兼顧原住民族權益的開方地熱資源方向。陳瑩提「充分尊重原鄉部分」、「政府投資部落」、「開發商與部落合夥」等三面向,並呼籲開發廠商,應參考學習紐西蘭的作法,「學會尊重」、「學會溝通」,溝通與尊重是推動開發最好的潤滑劑。

對於「充分尊重原鄉」,陳瑩指出,開發廠商於「探勘前」沒有收益,但探勘鑽探的過程,選址地點可能涉及部落遺址或部落祖靈地,為求避免造成部落不可回復的傷害,所以鑽探前必須知情部落。陳瑩認為,這不只是對部落的尊重,而且是部落協助開發廠商瞭解部落的文化及環境,所以這個階段絕對不可省略。

陳瑩說,過去原民會在協助原住民企業的時候,都是以一次性的補助方式,立委陳瑩已提案要求原民會,應以「政府投資部落」的精神,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增加「投資」項目,讓原民會可以用「投資」方式協助原住民企業。陳瑩表示,該辦法修正內容,目前為中央相關部會討論階段,未來順利修正的話,原住民可以用「投資」方式入股原住民企業,在企業「創建期」協助企業開發營運,「成長期」協助企業穩定發生,「成熟期」協助企業多元及永續發展。

陳瑩提出「開發商與部落合夥」的概念說,目前原鄉開發踐行部落諮商同意的過程,都是討論回饋機制居多。陳瑩建議開發單位,應思考與部落「合夥」,與部落共同開發的情況下,開發商與部落成為營運的共同體,絕對可以讓地熱開發營運更順暢、更順利,且事半功倍創造多贏。

今對原民會提出台東都蘭部落及大武部落、花蓮撒固兒部落、南投望鄉部落、屏東義林部落等5個部落的部落公法人試辦,陳瑩對原民會表達肯定的指出,希望透過試辦計畫,協助部落於公共事務決策與資源管理上,發展完整的制度模式,健全部落自主,讓部落公法人可以盡早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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